杨富(1906——1949年),字润生,淇县庙口乡郭湾村人,出身富农家庭。是一个鱼肉乡里,罪大恶极的土匪。
1929年,杨富在开封中学毕业后曾教书,做小买卖。1940年混入政界,先任国民党新五军军粮代购所所长,后组织会队长20余人自任会长。1943年,曾一度与山区革命根据地有联系。1944年对共产党减息减租不满,伙同匪首扈全禄公开投靠日军,与共产党为敌。
1945年2月,杨富勾结匪首扈全禄进攻根据地,曾先后到鲍庄、范寨、土门等村,杀死民兵、群众19人,抢粮150余石,烧民房10余间,抢牲口28头。
不久,杨富任扈全禄匪部八连连长,同时,加入国民党,任淇县高村镇长。
1946年,杨富在国民党河南省豫北地方行政干部训练班受训后,任淇县高村乡团第一大队长,从此他杀人、抢粮,更是明火执杖。
1947年4月3日,淇县城被共产党解放。杨富带会队80余名,逃至淇县小河口、皇甫村一带,继续与人民为敌,并拢络匪首高永清、关耀亭,国民党乡长陈南岳、刘遗痕等反革命武装200余人,成立了国民党淇县民众自卫总队,县长吕斌兼任总队长,杨富任副总队长,与共产党相对抗。
1947年8月,杨富率队在黄堆村、西岗村、高村共杀干部、民兵、群众9人。9月,杨富扩充还乡团1000余人,组成七个中队,四个游击小组。多次到解放区骚扰,作恶多端。9月17日,杨富率队在西关庄,打死群众黄德玉、黄树生。9月24日,在上曹村抢杀了区干部刘德祥等三人,抓走民兵72人,抢走步枪21支,牲口21头。在返回皇甫时,沿路杀死群众5人。12月,杨富又在原庄村枪杀林县民兵7人。据1947年几个月统计,杨富率队共杀共产党干部、民兵、群众34人,抓走73人,抢牲口30余头。
1948年3月,杨富配合王三祝匪部来淇县
五天之内,共杀害共产党干部、群众及家属27人。
之后,杨富更加猖狂,经常顺淇县北上骚
解放区。4月20日,到五区抢粮。6月,制造包公庙事件。7月,到
村、盖族、刘庄、 村等庄抢粮10车,杀死群众4人。8月,在高村、新庄捕杀武委会主任两人。这一年,据不完全统计,杨富共杀共产党29人,抓走共产党军政干部14人。
1948年12月20日,杨富被国民党河南省政府任命为淇县县长,并任淇县保安团团长。
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南下,杨富仍作垂死
,再次到淇县杀害民兵和群众,抢劫粮食和财物。
1949年5月4日,新乡和平解放前
,杨、扈被解放军在新乡抓获。杨富供认,他五年之内杀害共产党干部、民兵、群众及家属89人,抢粮食两万多石,抢牲口661头,烧房67间,抢大车31辆、鸡鸭6560只和其它财物不计其数。
杨罪大恶极,无恶不
。同年8月,中共安阳地委在淇县城内召开淇、浚、汲三县万人大会,公审杨富、扈全禄(扈在狱中自杀陈尸会场)。会上二犯被
处死刑,杨富被处决,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资料来源:《淇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