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遐昌:高遐昌,字振声,号绿园居士,淇县北阳村人。生于清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后为康熙进士。先后任4处知县。且升为刑部主事,继为户部郎中、闻内府兵科掌印都给事中,兼提督九门步军统领,兼理京畿街道事。著有《掖垣奏议》、《
绿园文集》等书存世。
高遐昌,字振声,河南淇县人。康熙十五年进士,授湖南龙阳知县。以屯赋重,
请减与民田同额。父忧去。服阕,补广东东莞知县,历茂名、信宜,护高州知府,
皆有声。行取,擢刑部主事,累迁户部郎中。
四十六年,授户科给事中。时提督九门步军统领讬合齐恃权不法,给事中王懿
德列款疏劾。上方幸热河,遐昌诣行在继劾之。略言:“讬合齐欺罔不法,经懿德
纠参,臣又何敢置喙?伏念其所以横恣,皆缘握权太过。自督捕裁,而所辖三营改
归提督,悍将骄兵,毫无忌惮。请仍归兵部择司官督率,考勤惰、禁勒索,营务防
汛,昼夜巡逻,即有奸匪,不得妄牵无辜,私刑酷讯。提督干预词讼,奸民构弁兵,
择人而噬,民不聊生。请仍归大、宛二县,五城司坊、巡城御史以及府尹、治中。
逃盗命案,归於刑部,一秉国法。提督管理街道,纵其兵丁肆为贪噬,势压官民。
请五城分治,仍归司坊。每年工部保题司官督理,庶法官守制,无复轶越。此皆本
朝旧例,当归所司,防微杜渐,不致成积重之势。”疏上,上以巡捕三营并步军统
领,非自讬合齐始。司坊管街道,畏惧显要,止知勒索铺户,故亦归并步军统领。
今既累商民,即以遐昌兼管,期一年责以肃清。遐昌既任事,革除陋规,街道沟渠
次第平治,兵民以安。两届报满,仍命接管。
讬合齐阴图报复,欲伺隙中伤。五十年,上自暢春园还,见内城街道被侵占甚
窄,召讬合齐诘责之。讬合齐奏外城尤窄。命尚书赫硕色等察勘,讬合齐故引视僻
巷,民居占官街得三百馀间,谓皆遐昌任内所造,逮下刑部狱。尚书齐世武,讬合
齐党也,将刑讯,主事蒋晟持不可。乃议遐昌以官街邀民誉,应发奉天安置。讬合
齐党复譁,言遐昌受赂。严讯家属,定爰书,谓据供虽未受赂,但风闻街道旧规,
铺户修房,每间与胥役钱二三百,以此例之,房三百馀间,计钱七百五十千,当枉
法赃律处绞。朝审,具冤状。尚书王掞、李天馥谓遐昌廉能为上知,宜从宽典,富
宁安赞之,狱乃缓。会讬合齐以病乞假,隆科多摄其职,因言讬合齐罔上行私,横
恣贪婪,及诬陷遐昌状。上命释遐昌,都人争赴狱舁之出,拥赴阙谢。及出都,送
者填溢,醵金完悬赃。遐昌归,未几卒。
论曰:康熙间以直言著者,魏象枢、郝浴、杨素蕴、彭鹏、赵申乔辈,易攵历
中外,卓然为名臣。希辙、缙,自世祖朝巳在谏垣,有献替。弘嘉论十渐,层云争
国体,陈义皆甚高。若德格勒、紫芝、重光忤明珠,恺曾弹李光地,翔麟论熊赐履、
赵良栋,遐昌抗讬合齐,虽所纠绳贤不肖不同,謇謇匪躬,不为名慑,不为势挠,
谥为“遗直”,殆无愧欤?
摘至《清史稿》(列传六十九)
白龙耀:白龙耀,字海门,明未淇县人。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壬午科为举人,立“步云坊”。清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纂修《淇县志》上下册。
资料来源:《淇县志》
王遵典:王遵典(1643——1731年),字心圣,号盖侯,淇县城北王庄村人。幼时爱走马击剑,善用长柄大刀,好兵略。清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24岁时,举武乡试,次年丙午科中第20名武举。25岁时调入兵部效月用,考取为一等守备。36岁时为江南江北
营总兵,授明威将军(武官正四品)。37岁时授狼镇总兵。奉旨加一级,授怀远将军,食三品俸。公貌魁梧,语言若钟,才识精敏,身健骁勇,足智多谋,虽武职,且能文。55岁归里,于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十月十三日卒,葬于王庄西头祖墓。
资料来源:《淇县志》
孙泰:孙泰,字鲁峰,清代淇县人。清康熙年间,由贡生任广东省广州府从化县知县,时值岁饥,力请捐米300石,煮粥以赈。旧例修理衙署及一切交际等项如派民间者,尽为革除。建义塾,延名师训课,文风大振。因盐法久荒蔬请留
清理搜剔积 ,顿为整饬,升高州府(广东省茂名)通判,旋获雷琼道印务兼理琼海,人仰重焉。
资料来源:《淇县志》
李华林: 李华林,淇县中山街人,清未举人,在南方作官,升为宾州(宾阳)知州。一次州考,李华林为主考官,发现花县洪秀全文章写得好,名列榜首。洪秀全也觉得李华林与别官不同甘共苦,值得敬重,就拜李为师,从此二人为莫逆之交。清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洪秀全与李华林商量造返起义之事,李华林痛恶清延腐败,表示支持,随辞职返乡。
次年(公元1851年1月11日),洪秀全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率众起义,号称“太平天国”,这次起义席卷全国,沉重打击了清王朝封建统治。李华林返回淇县家中,不再做官,投身于教育救国。他捐钱在北关办义学,又将张近村自己80亩地拿出在中山街南段路东办女学堂,后改称女校。
王芳春,字景茂(1848——1901年),淇县刘拐庄人。1875年被光绪帝封为文林郎,为文散官,正七品。参与检计朝事,撰录文史,在淇县学界颇负盛誉。所著未能见传,奉职27年,清白一生。
资料来源:《淇县志》
王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