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习俗

    第四节 禁忌

    淇民社会生活中有许多禁忌习俗。其中有些是积极禁忌,符合科学道理,有些是讲究文明礼貌,心态平静,仍需发扬,有些并无科学根据,为约定俗成,众人乐意遵守。

    一、行业禁忌

    在农事活动中,忌雷雨中肩扛锄头,以防雷电。打麦场上忌吸烟,以防火灾。忌在别人瓜田里,果树下行走,以免偷窃之嫌。在养蜂场地忌吃葱蒜,以防蜂蛰。木匠忌人乱摸斧头、曲尺、墨斗。铁匠铺忌吹口哨,商人忌坐柜台,忌敲账桌。读书人忌坐书本,忌吃饭时读书。行船时忌说“沉”字。理发店忌说“完蛋”,乘汽车忌吸烟,忌与司机说话。 

    二、节日禁忌

    年三十和初一,忌说病、伤、死、完、穷、杀、败、霉、鬼等不吉利的语言。如包饺子不说“包完了”,而说“包满了”,“包严了”。忌吵架生气。忌打碎碗盆器皿。起五更忌见白,忌倒尿盆,忌泼水,忌叫名字,忌见扫帚,忌与穿白戴孝的人相遇。

    三、礼仪禁忌

    1、交往方面:多是尊重他人,表示友好和倡导文明的习俗。例如遇长者忌直呼姓名,要用尊称。接待来客忌说粗话秽语,心不在焉、忌打哈欠。进别人家要呼唤或敲门,忌消然而入。与人说话忌说对方伤心、忌讳的事。

    旧传“三六九,皇帝老子大登殿”,是黃道日。“初五、十四、二十三,观音老母不出庵”,是黑道日。因而出外探访、经商、订婚等,多选 择前者,忌在后者。早晨不说梦,谚云“早起说梦,三天不幸”。下午不看病人,说下午属阴,对病人不利。

    2、称谓方面:当面不叫“老丈人”、“小舅(妻弟)”、“姐夫”,因平时人们开玩笑、骂嘴,常以此为对象。

    3、婚姻、生育方面:娶亲忌走回头路,新娘穿的第一双鞋忌再穿回娘家,以兆白头偕老。结婚典礼(拜天地)忌与新娘属相“相克”的人在场,忌与同姓结婚,忌与出丧相遇。孕妇忌饮酒,忌在娘家生产,也忌产于他人之家。产妇不滿月忌入他人之宅。结婚典礼忌用孕妇或寡妇做被褥、搀新娘。且不准她们在新人床上坐,说孕妇是四眼人,寡妇算半个人。

    4、丧葬方面:死者寿衣忌用黑色,停尸间忌烟火,忌猫、狗进入。棺木出门要要用人抬,忌用车载。送殡返回路上孝子忌回头看,孝子忌穿孝服走入他人之宅。

     四、其它禁忌

    父母健在忌穿白鞋,妇女忌坦胸露怀,忌用筷子指人,居室忌门窗相对,忌猫头鹰、乌鸦叫,认为是不祥之兆,听到总要斥骂一声。

 

参考资料:

  • 石同勋著:节令日俗史话撷萃

  • 淇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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