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文化研究  第九卷 2014年
     

 

评论探讨 - 给陈绍国书记的回复

给陈绍国书记的回复
 


作者:郭长敏 姚慧明  加入时间:2014-2-11 17:46:07
陈书记:
      看来您没有理解我们的意思,我们对您《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和根》文章意见的中心意思是:文不对题。       原话是这么说的:不说“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和根”这一命题的正确与否,单从行文上说,文不对题。       您的回信不知为什么回避这一问题,却论证起来为什么说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与根来,当初为什么不这样去写文章呢?不明白情况的人看了您的这封回信,还会以为好像我与郭主任当初的意见是反对您所谓“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和根”的观点,真不知您对我们的意见是真不理解,还是别的什么?       重申:我们当初对您《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和根》这篇文章的核心意见是关于文章的写法或技术方面的,根本未涉及您论点的正误。       既然您的这篇回信中王顾左右而言他,那咱就谈谈关于“魂与根”的问题。为论证的方便起见,姑且将“魂”与“根”分开来说。       说“文化是一个城市的魂”,这话没错,但具体到鹤壁,要说“鹤壁文化是鹤壁市的魂”恐怕也没错,“鹤壁文化”是一个具有鹤壁特色的文化整体,要说“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这恐怕得动动脑子了。朝歌文化在鹤壁文化中举足轻重,但它仅是鹤壁文化的一部分,仅将鹤壁文化的一部分称为“鹤壁市的魂”,那么,鹤壁文化的其他部分,比如鹤壁地域发现的早于朝歌文化的仰韶、龙山文化,先商文化,还有《诗经》文化,以及之后的历代鹤壁诗文化(淇河诗文化)、淇竹文化等还是否鹤壁市的“魂”呢?所以“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这一命题很值得商榷,至少是不全面的,也不能当做口号提出来的。       再说“文化是一个城市的根”的问题。说“文化是一个城市的魂”好理解,但“文化是一个城市的根”恐怕得费思量了。文化既是一个城市的根,那么就是说某个城市或村镇的起源或诞生皆是缘于某种文化,既然如此,用类比法推论,说“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根”,那就是说鹤壁市的起源和诞生缘于朝歌文化。真是这样吗?恐怕未必。“这样看来“文化是一个城市的根”的命题恐怕就是个伪命题。但换一种说法,说某某文化是某某文化的根,诸如“朝歌文化是鹤壁文化的根”,“朝歌文化是淇河文化的根”,似乎还好理解,也能说得通。看来文化的根仍然是文化,城市村镇的根不一定是文化。您的信中“唐朝(长安)文化是西安市的魂和根”的论断也需要重新思考。       在《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和根》中您把帝辛的功绩看作朝歌文化的组成部分,这很对。这应该说是与中心论点有关系的,但这样的文字太缺乏了。你文中说:因为历史人物往往是“胜者王侯败者贼”,数千年来,对商纣王的褒贬始终不一,辱骂诬陷商纣王的舆论甚至占了上风。还说: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商纣王在世人心目中的形象非常不好。之后,引用顾颉刚、毛泽东、郭沫若对帝辛评价的话,还有历史上子贡的话。还说:历史往往是胜利者书写的,“胜者王侯败者贼”。 从周朝以来,纣王的历史功绩很少被人提起,而且后来的历朝历代大都是沿着周朝的宣传基调,层累叠积,添油加醋宣传纣王的种种“劣迹”。这给人的印象显然是在给帝辛翻案,不像是在讲朝歌文化为什么是鹤壁市的魂与根的。(顺便说一下我们是赞同给帝辛翻案的,但这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千万不要将此看做轻而易举的事,翻案还需要长期不懈地做很多工作!)再者,不知道您是否知道“纣”字的含义,您既然为他翻案,还口口声声骂他“纣王”“纣王”的,真不可思议!        您说:我认为古朝歌城的遗址在鹤壁市“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鹿台遗址”。这样自信而肯定的表述,与《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与根》是什么关系?对论证这一中心论点起什么作用?再者“朝歌城遗址”与“鹿台遗址”谁大谁小?是一回事吗?“朝歌遗址”“在”“鹿台遗址”,这样表述的含义你知道吗? 历史上确有一种观点认为鹿台在朝歌城内,但也有一种观点是不在朝歌城内,这问题要讲清楚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您文中注:详见《淇水论坛》2012年第3期和《中州文艺》2013年第1期,我撰写的《商都朝歌城遗址新探》。那都是关心此事的鹤壁人早看过的老论据了,再者《淇水论坛》《中州文艺》都是我市自己的刊物,对外地人尤其是史界专家泰斗们不知有多大说服力。问题的关键是如果真像您说的“朝歌遗址”“在”“鹿台遗址”,这与“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和根”这一论点之间有何重要关系,您缺乏论证和揭示,这才是问题的要害。 再说:辛庄墓地与古朝歌城的距离是合理的……鉴于当时情况,将商纣王帝辛埋葬在距离鹿台遗址北约两公里的辛庄墓地,这个距离是合理的。另外,3000年前墓葬没有“墓志铭”和墓碑,商纣王又是非正常死亡,3000年后再来确定商纣王的墓是不大可能的。 这段话除了最主要的毛病是看不出与论证“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与根”中心论点的关系外,还有几点顺便说说: 1.什么叫“辛庄墓地与古朝歌城的距离是合理的”?您能说清楚吗?这“合理”的“理”是什么内涵?合理不合理是什么标准?谁来定?有惯例吗?现有的“纣王墓”所在的位置为什么不合理? 2.既然“ 3000年后再来确定商纣王的墓是不大可能的 ”,但您为什么竟信口说出:公侯级大墓8座(这其中的一座应该是商纣王的墓)。让“不大可能”变为“应该是”“可能的”。您在之前的回信中对我的疑问回复说:请注意,我说的是“应该是”。虽然“应该是”意思是非百分之百肯定,但没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把握,应该是不会轻率地说出口的。应该不应该,关键看证据,有吗?自认为合理的推论是靠不住的。千万别把这“应该是”的用词当做进退自若攻守全能的战术,能否定也能肯定,万无一失,这不是做学问的态度。       3.您说:有些历史事件是可以科学推理的。关于秦始皇是否亲儿子的类比论据非常新鲜,按您说,它与纣王墓“应该是”在辛村墓地,显然应该是属于一类事件,但它们的相类之处在哪里呢?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科学规律推论出秦始皇是亲儿子,这与辛村墓地是否纣王墓地有何类同之处呢,用什么“科学推理”可以推出肯定的结论呢?是凭着您所谓的“辛庄墓地与古朝歌城的距离是合理的”这句话推论出来的吗?这句话“科学”吗?“科学”在何处呢?         非常欣赏陈书记的执着和认真精神,理不辨不明,其实通过讨论争辩,我们都在学习提高。以上错误之处,望陈书记不吝赐教;失礼之处,也望多多海涵。        此致敬礼!
                            郭长敏 姚慧明 2014-02-11
相关链接:
1. 陈绍国:朝歌文化是鹤壁市的魂和根 2.陈绍国:给郭长敏、姚慧明 二位老师关于朝歌文化的信 3. 纣都朝歌城遗址新探
    陈绍国,鹤壁市淇水诗社常务副社长兼秘书长,鹤煤集团老干部处原党委书记,中国煤矿作家协会会员,鹤壁市作家协会顾问,鹤壁市古朝歌文化研究会会长。著有文集《蓦然回首》,主编有《新区颂》、《淇水诗选》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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