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16:28:06 来源:老年网
纣王和妲己好像是天上突然掉下来的灾星,从即位到当政都是这么的邪恶,所以历史毫不留情的判了这两个人死刑。
《周书》:“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以自焚。”
《烈女传》:“纣乃登廪台,衣宝玉衣而自杀。”
但是,这些历史上对商朝末代王后妲己的评判都是一场误解,你信吗?
关于商朝末代王后妲己记载及传说,久已家喻户晓,深植人心,一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考古学家在河南省安阳县小屯村,挖掘出土许多殷商时期的遗物,其中的玉器,铜器,尤其是龟甲与兽骨上所刻的大量文字与“卜辞”,使得我们对周代以前历史状况的认识,远较孔子、司马迁当时所能接触的资料为多时,才对妲己和纣王的真实面貌,有了接近事实的评估。
纣王和妲己的第一条罪行是滥用重刑,残害百姓。
这条罪过百分之二百是后人加上去的,因为《尚书》中开列了周武王昭告天下的纣王六大罪状中都没有这一条罪状,很明显这条罪状是后人硬加上去的。
不容否认的是商朝的刑法很严重。但是《尚书·大禹谟》里的记载,夏朝时就已经有了砍头、烹煮、醢刑(把人剁成肉酱)、车裂、腰斩、绞杀、烧死、弃市、灭族等各类残酷的刑罚。像把人剁成肉酱这种刑罚并不是商纣王发明的,只是承袭了前朝的旧制而已。
第二,“纣王”并不是正式的帝号,是后人硬加在他头上的恶谥,意思是“残又损善”。
再莫名其妙的人,也不会如此不堪地往自己的脸上抹灰吧!他正确的名称应该是商代的第三十二位帝王子辛,也叫“帝辛”。
其次,帝辛暮年热衷于声色之娱与酒食之乐是事实,虐杀比干也有确切的记载,然而砍掉赤脚在冰上行走的人的脚,以及剖开孕妇的肚皮就有些难以令人置信了,特别是“唯妇人之言是听“这一条罪状,根本不切实际,因为商人颇重迷信,任何重大举措,都要求神问卜来决定吉凶休咎,在出土的甲骨文中是有确切记载的,妲己能够影响的力量,实在微乎其微。
再说帝辛性情刚猛,好自用,不喜听人摆布,妲己只能算是他晚年生活的伴侣,谈不上言听计从,干涉到商朝的政治策略;倘若妲己在被帝辛宠幸的那些年月之中,具有政治权力,何以有苏氏的一族人,始终就没有能够得势呢?妲己的恶名是周人宣传的结果。
第三条罪行,淫乱
关于酒池中男女淫乱的说法最早是《韩非子》上的记载。其实,即便纣王让男女在沙丘苑囿里裸奔,也未必就是淫荡。古代有“欢乐谷”的遗俗,为的是解决未婚男女的婚姻问题。
周代时,也依然组织男女于桑林里“奔”。《周礼》中就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朝官方就会指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令未结婚的男女聚到此处,结识性伴侣,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同居。
大家想想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是有点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纣王”点灯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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