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文研8

《淇河文化研究》 第8卷
     

 

文化新闻 - 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支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

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支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
 


作者:韩洁 高立  加入时间:2013-7-3 8:18:31

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支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考古发掘等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韩洁 高立)记者2日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近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该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主要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发掘、可移动文物保护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其他项目。

    管理办法指出,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支出,文物考古调查、发掘支出,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等保护性工程支出,文物技术保护支出,文物陈列布展支出以及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支出等方面。

    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不包括征地拆迁、基本建设、日常养护、应急抢险、超出文物本体保护范围的环境整治支出、文物征集以及中央与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的各项支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各种工资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中央财政设专项资金支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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