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 陈艳艳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任何一个时代以及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但见义勇为,必须理性。
人不分贵贱,生命都是宝贵的,不顾自身能力、安危,甚至不惜牺牲生命去换取另一个生命的延续,不可取。
理性救人,不仅仅是个救人能力的问题,更是对生命的尊重以及对生命意识的重新认识和觉醒。施救者不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在施救过程中,更要懂得如何科学施救,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激情救人,把个人安危置于身后,某种意义上,自己岂不成了需要被救者?这样的见义勇为,不要也罢。
面临紧急情况需要救助的人,首先应考虑自己能力是否所及,生命是宝贵的,不管是施救者还是被救者。
见义勇为不是匹夫之勇
□山城区 郭志强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种见义勇为的英雄之举彰显了人性的真善美,传递了社会的正能量,应该提倡。但在救助别人的生命时,也要尊重自己的生命。见义勇为的“勇”,绝不是匹夫之勇,是要有足够智慧的勇。
面对危难,要冷静处置,量力而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快速想出施救之法,如选择报警呼救,或者请专业人士帮忙等。如果仅凭一腔热血盲目施救,不仅不可能完成救人的愿望,自己也可能置于危险中,这就完全违背了施救的初衷。
淇县小伙儿吕俊峰与浚县小伙儿邢二朋都是舍身救人的英雄,虽然结果是一死一生,但他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的。如今,有好事者拿二者的死生来说事,企图厚此薄彼,此举完全没必要。
市场经济的大潮澎湃而至,它带给了我们富足的物质生活,也冲击了我们原有的思想观念。有人认为,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聪明的人要善于灵活地爱护自己的生命。有人拿出美国大兵身上写的“我投降,别杀我”来嘲笑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血战到底的行为,并嗤之为愚蠢之举。有人说,遇到歹徒行凶,要设法保全自己,把收拾歹徒的任务交给警察就是了。还有人建议去掉小学生守则中“敢于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字眼。
古人崇尚舍身取义,毛泽东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不管能不能成为英雄,都不能缺少当英雄的信念。
无论如何,我都讨厌那些以理性救人、科学施救为借口的贪生怕死之人,同时,我也敬佩笑傲死神的吕俊峰和邢二朋之类的英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