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文研8

《淇河文化研究》 第8卷
     

 

文化新闻 - 河南省淇河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鹤召开

河南省淇河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鹤召开
 


作者:王利英  加入时间:2013-6-17 10:52:34

     6月13 日~14日,《河南省淇河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我市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郭永清、副主任王新民,市委副书记、市长范修芳,市委副书记蔡永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连庆、副主任聂玺,副市长刘文彪等出席会议或参加有关活动。省水利厅、省环保厅以及新乡、安阳、鹤壁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河南省淇河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从2009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淇河水源保护多次开展专项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筹备召开本次会议,听取我省淇河流经区域有关市县对淇河保护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郭永清在讲话中指出,淇河是沿河两岸人民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地。近年来,沿河有关市县在淇河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遇到不少问题,沿河群众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多次提出议案和建议,希望通过立法加大淇河水源地保护力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淇河流域上下游的统一规划、协调、管理和保护,推进流域内各地协同发展,制定《河南省淇河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是十分必要的。郭永清希望大家发挥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就淇河保护立法献智献策,制定出高质量的条例文稿,为下一步正式立法奠定良好基础。

    蔡永礼在致辞中说,鹤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淇河保护工作,确立了“保护第一、恢复生态、合理利用、促进发展、适度开发、造福群众”的24字方针,成立了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和淇河保护立法领导小组;2010年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淇河保护的决定》;2011年6月28日,市政府出台了《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为保护淇河提供了法制保障;大力推进以“一河五园”为核心的淇河生态区、生态带项目规划建设,淇河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相信通过此次省人大立法调研活动,必将为淇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真正实现“依法治河、科学治河”打下坚实的基础。

    论证会上,大家各抒己见,围绕淇河水源地保护立法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就《河南省淇河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文本进行了讨论修改。


 
     
河南省淇河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在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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