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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河文化研究7

淇河文化研究  第七卷 2012年

 

   

 

文史资料 - 中共鹤壁市委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
中共鹤壁市委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
 
作者:   加入时间:2012-2-19 12:35:11

2012年2月18日

(2011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鹤壁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根据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鹤壁实际,现就建设文化强市,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省委出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会精神上来,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明显提升中原文化整体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努力推动中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鹤壁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当前,鹤壁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文化对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以只争朝夕、勇于担当的精神,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努力开创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市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华夏历史文明(鹤壁)传承创新区为载体,切实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增强鹤壁文化软实力,努力建成文化要素集聚、文化生态良好、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创新活跃、文化英才荟萃、文化生活丰富的文化强市。

  (二)总体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有较大影响力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两番,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文化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文化改革发展充满活力、富有效率;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发展繁荣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华夏历史文明(鹤壁)传承创新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体现时代精神、中原风貌和鹤壁特色的区域文化体系;基本建成凸显城市文化个性的豫北文化中心,实现鹤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性,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市人民共有精神家园。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加强文化产品创造生产引导,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统筹文化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统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统筹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协调发展。

  ——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立足现有基础,整合文化资源,充分挖掘和发挥优势,各展其长、差异发展,努力形成鲜明文化形象和特色文化品牌,增强文化影响力,走出独具特色的鹤壁文化科学发展之路。

  

  三、主要任务

  

  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重点抓好“七大文化工程”,即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文化精品打造工程、文化惠民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工程、文化人才建设工程。

  (一)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坚持不懈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为龙头,以各级党校等为主阵地,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完善领导干部述学考评制度,将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目标考核。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制度,健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宣讲网络,深入开展“科学理论进基层”等活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大众化。

  2.塑造当代鹤壁人文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兼容并蓄、刚柔相济、革故鼎新、生生不息的中原文化。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等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加强和改进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全市人民推动率先崛起、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精神追求,树立鹤壁人的良好形象。广泛动员全社会提炼鹤壁精神的内核表达,内化为全市人民的思想共识,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使之成为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课堂。

  3.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实施持续性、广泛性、典型性“三位一体”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模式,开展道德楷模评选、未成年人主题教育、社区百家讲坛等活动,开设《道德之声》等新闻专题专栏,组织“三优三创”竞赛活动和农村“清洁家园行动”,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卫生户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显著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努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实施文化精品打造工程,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1.积极打造文艺精品。组织实施“鹤壁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发掘特色文化资源,建立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库。建设文艺作品高端展示平台。大力推进文艺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的创新发展,重点在戏剧、文学、广播影视、民间文艺、摄影、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领域创作一批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富有鹤壁特色、具有较高水准、人民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着力传承和发展豫剧牛派丑角表演艺术,鼓励石雕、泥塑、剪纸、玩具等传统民间艺术创作。切实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文艺成果奖等省以上重大奖项参赛作品的创作生产。

2.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挥社会科学的“思想库”作用,不断加强学会建设和网络建设,社科机构向学校、企业等系统延展,建立一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规划,逐步完善课题招标、项目扶持和优秀成果奖励机制,形成鼓励理论创新的导向。开展当代鹤壁发展和历史文化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扶持一批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研究项目,形成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编辑出版系列丛书。开展社科知识大篷车进基层活动,打造“中原·鹤壁大讲堂”、《淇水论坛》等社科普及品牌,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的影响力。

  3.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坚持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党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舆论引导的核心作用,发挥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多层次、多角度舆论引导的特色和优势,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快构建覆盖党委、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的全方位新闻发布体系。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点的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报道和舆论引导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要坚持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真实准确传播新闻消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4.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抓好市政府门户网站、鹤壁网等重点网站建设,引导商业网站健康发展,提升鹤壁网络媒体的传播力和竞争力。强化互联网信息管理,实施网上舆情日常监测机制、分析研判机制、汇集上报机制,做好网络热点应急处置,及时化解网上舆论危机。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完善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行政监管、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等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5.完善文化产品评价激励机制。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评价机制。制定《鹤壁市宣传文化人才、文化精品奖励办法》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组织实施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重点奖项评选工作。

  (三)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完成市艺术中心(群艺馆)、市城市展览馆建设和市博物馆提升改造等项目,推进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力争把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建成全省省辖市中一流的标志性文化建筑。在火车站、汽车站、淇河沿岸、新世纪广场等主要街区和窗口地段,建设一批具有鹤壁文化内涵的雕塑、标牌和景观设施。加快推进浚县文化艺术中心、淇县文化艺术中心、淇滨区文化馆、山城区图书馆、鹤山区文化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县区发展特色博物馆、专业博物馆。将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到2015年,实现县区有达标的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达标的综合文化站,村有达标的文化大院,社区有达标的文化活动室的目标。积极鼓励社会捐助,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建设,支持各种民办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机构发展,形成全社会办文化的良好格局。

  2.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2012年年底实现全市村村有农家书屋的目标;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数字图书馆,完善市级支中心,推动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全部联网;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程,推动各级文化馆(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向社会提供免费优质的文化服务;大力发展有线电视,提高入户率;积极发展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高偏远乡村广播电视收听收看质量;发展无线数字覆盖广播电视项目,增强广播电视覆盖效果;加快推进电影数字化进程,实现一县一个数字影院的目标;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实现全市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性电影的目标;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成果,确保“村村通”长期通、优质通;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到2015年,全市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和地面无线数字电视覆盖,积极发展CMMB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多角度满足人们动态过程中看电视听广播需求。坚持政府投资的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设施的公益性质,加强各类基层文化设施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做好城市道路和主要公路旅游标识的设置工作,适时开通市内观光和直达各主要旅游景区的旅游公交线路。

  3.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文化活动。利用重要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活动,精心举办“欢乐鹤壁”广场文化艺术节、群众合唱节等群众文化活动。采取政府购买场次、补贴经费等形式,深入开展“三下乡”、“舞台艺术送农民”等公共文化下基层活动。创新基层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组织举办各类文化展示和交流活动,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文化建设,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文化需求。

  4.加强现代传播能力建设。加强党报、电台、电视台建设,完善鹤壁日报、鹤壁人民广播电台、鹤壁电视台等市属主要媒体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全媒体发展,提升传播力、竞争力。支持市属媒体与市外媒体和机构的交流合作,提升鹤壁媒体辐射力、影响力。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整体转换,推进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创建华夏历史文明(鹤壁)传承创新区

  1.加大文物遗产保护力度。以大运河鹤壁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契机,以浚县和淇县历史文化名城为重点,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主线,抢救保护一批重要文化遗迹。完成大赉店遗址、淇县商卫故城遗址、黎阳粮仓遗址、赵南长城遗址的保护发掘工程,做好浚县大伾山古建筑群、淇县云梦山摩崖石刻、淇县田迈造像碑、淇滨区玄天洞石塔、山城区李家大院、鹤山区五岩山东魏石窟等重要文物维修保护工程。积极做好全国、全省重点文化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对具有淇河文化特色的古村落、古建筑、古文化遗址等文化资源进行普查,加大规划保护开发力度。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加强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机制。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力争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促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中国春节(浚县正月古庙会)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到2015年,争取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分别达到6个、20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达到100个。切实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编撰《鹤壁市珍贵古籍名录》。利用“文化遗产日”、“我们的节日”等重要载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展示。

  3.积极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建设以浚县正月古庙会民俗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中国春节文化传承区,打造“中国第一春节庙会”、中国(鹤壁)民俗文化节品牌;以古都朝歌为代表的商卫文化展示地,打造“古都朝歌”品牌;以淇县云梦山为代表的中国鬼谷子文化传承地,打造“中国第一古军校”品牌;以淇水诗苑为支撑的中国古代诗歌文化展示地,打造“中华诗源、诗城鹤壁”品牌;以大赉店遗址、大运河浚县段、黎阳粮仓遗址、宋庄卫国贵族墓地遗址等大遗址保护为代表的华夏历史文明展示地,打造“大遗址”品牌;以鹤壁古瓷窑遗址、冶铁遗址、采煤遗址等为代表的中国古代工业文明保护地,打造“世界最早煤都”等品牌;以端木、殷、林、康等姓氏为代表的中华姓氏文化纪念地,打造“儒商始祖”等全国知名根亲文化品牌;以牛派艺术为代表的豫剧艺术传承地,打造“牛派戏剧艺术”品牌;以“白蛇传”传说起源、罗贯中隐居许沟为依托,与相关地区共同打造中国四大民间传说故事起源地、中国四大古典名著著书地品牌;以承接国内外重要地掷球赛事为载体,打造“中国地掷球之乡”体育品牌。

  (五)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提升鹤壁文化整体实力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项目集中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资源优势组合、功能集中建设的原则,根据全市文化地域特色、产业发展态势,构建“一核”带动、“两带”隆起、“三极”支撑、“多点”辐射的空间布局结构,即着力构建以新区为核心,以淇河文化生态带、沿107国道商卫文化带为两带,以浚县黎阳古城、淇县朝歌古城、山城鹤山老城为支撑极,以淇河文化旅游生态示范区、浚县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浚县屯子镇石雕产业集聚区、朝歌商卫文化区、云梦山和古灵山文化旅游区、黄河古陶瓷文化示范区、鹤山区医药文化产业园区等为增长点,形成“一核两带、三极多点”的文化产业园区集聚发展格局。力争规划建设省级乃至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

  2.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谋划、高标准建设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近期,要加快推进浚县古城复建、淇水诗苑提升及“一河五园”、云梦山和古灵山景区提升改造、五岩山文化休闲旅游开发、刘邓大军石林军事会议旧址红色旅游开发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各县区也要根据自身文化资源优势,在挖掘文化产业项目上下工夫,建立健全文化产业项目储备库,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实现项目滚动发展。实施集团化、规模化战略,推动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秀企业集中,培育一批文化骨干企业和文化产业集团。

  3.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根据我市文化特点和资源优势,要重点发展民间工艺品、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优势产业,扶持发展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广告会展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产业。注重推动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含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拓展发展空间。重点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现代农业、物流、建筑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文化引领经济经济支持文化,文化经济互动的发展格局。

  (六)实施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增强文化发展动力活力

  1.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实现文化资源的市场配置。整合市豫剧团、市豫剧一团资源,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其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重点支持鹤壁日报社、鹤壁人民广播电台、鹤壁电视台做大做强,筹划鹤壁报业集团、鹤壁广播影视集团。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在文化馆(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单位推进内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服务规范,加强绩效评估考核。

  2.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关系,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要求,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3.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组织举办高水平的文化交流活动和博览会。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友好城市的文化交流,开展多领域、多层次文化互访合作。举办鬼谷子文化研讨会、中国儒商高端论坛、中国春节文化论坛等特色文化学术研究交流活动。搭建推介平台,加大对本土文艺名家及文艺精品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文化实体、文化界人士主动走出去,选派牛派艺术剧目、民间艺术品、文物会展等特色品牌和艺术形式开展对外交流,增强鹤壁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

  (七)实施文化人才建设工程,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1.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实施“2511”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家工程,培养20名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层次领军人物;培育500名哲学社会科学、新闻传媒、文学艺术、民间工艺、文化产业、旅游、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优秀人才;选拔100名优秀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大项目;引进100名文化创意、广告会展、动漫游戏、文化产业等领域高端紧缺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多领域、多学科、多梯次,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富有创造力的文化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市校合作,共建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2.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基层文化专干队伍。按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配好配齐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农村各行政村设置文化协管员。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聘请城乡社区有一定专长的人员为义务文化宣传员,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3.创新文化人才工作机制。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创造良好条件。加大对国家级文艺协会会员的培育和表彰力度,造就一批德艺双馨、影响力强的文化领域杰出人才。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同等对待。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文化建设财政投入

  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公共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投入增幅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市、县区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研究建立文化消费政府补贴机制,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对在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绩、重要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文化发展。加大财政对哲学社会科学投入,到“十二五”末达到50万元。各县区也要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文化发展情况逐年增长。

  (二)全面落实文化优惠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省现有的文化发展政策,根据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强市建设的配套政策。制定和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措施,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保障土地需求,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市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用地予以优先保证。强化税收支持,确保文化企业享受到国家现行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商注册登记政策,除法律和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落实创业政策,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文化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各种形式在我市创办文化企业,从事文化成果转化。落实国家和省优惠配套政策,鼓励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凡经省、市政府批准的文化产业园区,比照享受同级产业集聚区的优惠政策。

  (三)拓宽文化发展投融资渠道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担保和文化类无形资产评估、质押和交易制度,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放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设立鹤壁市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搭建专业文化投融资平台,提高文化资产运行质量和效益。研究出台社会资金捐赠支持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支持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文化建设,在各项建设规费减免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的工作局面。

  (一)切实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文化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切实担负起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加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努力使他们成为领导文化建设的行家里手。

  (二)建立健全文化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实施党政领导“一把手”工程,加强对文化强市建设的组织协调。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理顺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旅游等文化领域部门要自觉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文化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税务、工商、统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积极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支持各级人大、政协履行职能,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发挥作用,共同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不断提高文化改革发展考核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的量化考核,自2012年起,建立文化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把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并增大权重,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市委宣传部协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县区、各单位文化建设情况组织专项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四)加强文化领域管理

  加强对文化发展的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推进文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统计分析,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理论社科、文化演艺、新闻出版、互联网等各类文化阵地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坚决扫除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垃圾,努力净化文化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加强文化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营造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文化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鹤壁市委关于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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