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2012年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确保淇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淇河生态绿化取得明显成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淇河生态保护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排乱放、乱挖乱采、乱捕乱猎等破坏淇河生态环境的现象初步得到治理;淇河水质常年不低于国家Ⅱ级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完成淇河一级保护区内生态绿化18820亩,淇河沿岸绿化规模进一步扩大,景观品位明显得到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管理体系
沿淇河各有关县区成立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或相应的工作机构,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县区淇河联合执法大队,沿淇河各有关乡镇(办事处)明确分管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各有关村庄选派护河员。2012年2月底前,基本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淇河保护管理体系。
(二)认真搞好规划统筹
市规划部门结合《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对《淇河保护利用开发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经市政府研究通过,报市人大完成法定批准程序,以切实增加其权威性。市林业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编制完成2012—2014年淇河生态建设三年规划和2012年淇河生态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现有其它涉及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的规划与《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尽快进行调整完善。各有关县区、部门切实抓好《总体规划》的落实,严把淇河生态保护区域内项目建设审批关,凡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相冲突的项目,严禁在淇河保护控制区域内摆放。
(三)大力做好淇河保护宣传工作
2012年2月,运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开展《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淇河保护的决定》(鹤人常〔2010〕10号)和《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保护淇河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淇河保护意识,调动全社会保护淇河的积极性,营造“人人热爱淇河、人人保护淇河”的舆论氛围,为开展淇河生态保护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对破坏淇河生态特别是饮用水源地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2012年2月底前,各有关县区要严格按照《鹤壁市淇河保护实施办法》,对淇河保护控制区域内存在的各种影响和破坏淇河生态环境的问题,特别是沿淇饭店、污染点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登记,分类排队,制定清理整顿和规范治理方案。从3月起,由各有关县区政府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对淇河保护控制区域内的摊点、饭店等乱搭乱建问题集中进行规范整顿。对存在污染淇河现象的违规建筑及经营项目给予关闭,并尽快拆除清理;对未经市有关部门批准正在进行建设的项目,下达停止施工通知,限期予以拆除清理;对有可能对淇河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提出具体整改要求,限期进行规范整改,经整改符合要求并能坚持规范经营的予以保留,否则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清理。为保证和巩固治理效果,沿淇县区设立专门的淇河生态保护举报电话,并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各有关县区接到举报后要尽快认真处理答复,查处不力的要追究责任。沿淇饭店、摊点、污染点等乱搭乱建问题的整治,力争上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建设
2012年重点完成淇河盘石头水库—刘庄坝段(原始生态功能带)一级保护区内生态绿化工作。2012年1月底前,市林业部门牵头,淇县、淇滨区和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制定《2012年淇河盘石头水库—刘庄坝段生态绿化规划设计方案》。2月底前各有关县区做好淇河绿化前期准备工作,3月1日淇河生态绿化动工。淇河刘庄坝—京港澳高速公路淇河桥向下1.4公里河段(城市滨河功能段)的绿化,由淇县、淇滨区负责按照城市有关规划进行。京港澳高速淇河桥向下1.4公里处—淇河入卫河口河段(田园风光功能段)的绿化,由浚县、淇县负责按照有关规划进行。市林业部门、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六)积极协调推进淇河流域保护省级立法工作
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联系,主动做好协助配合和相关准备工作,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力争推动省人大尽快研究通过淇河保护相关立法,使淇河全流域保护达到有法可依。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有关县区、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淇河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市政府与有关县区、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市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对各有关县区、部门承担的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年终考核。年终对责任目标完成好、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成情况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较差或管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市政府拿出一定资金,对淇河绿化等工作开展较好的县区进行以奖代补,同时统筹水利、环保、林业等专项资金,加大对淇河生态保护建设的投入,保证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附件:2012年淇河生态保护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