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
汉代刘向在《新序》中曰:“纣作淫虐,文王惠和;殷是以殒,周是以兴。”今天,有一篇文章说: “商纣王暴政而亡,周文王仁政而昌” 。从文法的角度讲对仗工整,形成对比,很好。但从内容上讲,有误。古今都将殷纣王帝辛与周文王姫昌比肩,将殷国与其下属的一个小国周国并提,错了。因为它不符合历史的实际。看历史要历史地去分析,时间、各亊物之间的关系要搞楚,错位会导致判断错误。
周文王能与帝辛比肩吗?不能,绝对不能。
帝辛是千古一帝,对中华民族的形成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文王是“晚年自号为文王”( 中国通史简编128頁),並非人们尊其为周文王。他姓姬名昌,西周季历之子。西周不过是一个方不过百里的小国,是殷的一个下属小国。在这样一个小诸侯国里当一位国君,实在是太平常了,在当时少说也有几百个,文王只是其中之一。帝辛信任姬昌,为了鼓励他,封其为西伯,让他当了殷国西方的一个“片长” ,准确称乎是西伯昌。
周文王是帝辛统治下的几百个小诸侯国中的一个小诸侯,不过他是一个片长,他怎么能和帝辛平起平坐?论职位,帝辛是一代帝王,姬昌是帝辛的下级,是帝辛统治下,领导下的一位小诸侯;论对中华民族的贡献,姬昌更是不能与帝辛同日而语的。
所以,自称文王的姬昌不能与帝辛比肩平坐,帝辛是领导,姬昌被领导,是帝辛的部下。帝辛是千古一帝,姬昌是帝辛领导下的一位臣属。
文王时的周国与商国也不能相提并论,因为周是商领导下的一个小诸侯国。它们之间是从属关系,不是并列关系。从社会制度说,“一直到武王克商以前,周大概尚在氏族社会末期父家长家庭公社阶段。”(斯维至:《早周的历史初探》)。殷已是发达的奴隶制社会,周落后商几乎一个社会历史阶段。到季历和文王时农耕有所发展,也是接受了商的农业文化所致。(郭沫若:《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即便说周兴,也是在殷商影响下的兴,在商国内一小块地方的兴。“在氏族社会末期父家长家庭公社阶段” 的兴。怎能将文王时尚在氏族社会末期父家长家庭公社阶段的周与已是发达的奴隶制社会的商并论呢?更不能理解成周“兴” 得比殷还先进,还发达。
周是殷领导下的千百一小诸侯国中的一个,是落后於殷半个人类发展历发展阶段的小国。从周的地位、靣积大小、生产发展水平,它都不能与殷相提开论。
我们只有搞清姬昌与帝辛,周与殷的真实关系和正确位置,才能准确平价姬昌。否则就会出现评价上的错误,不合情理地抬高一个,又不合理地打击一个。
既然周是殷统治下的一个小属国,而且姬昌曾表态要坚决做殷的属国,并且将这种决心刻在了甲骨上。周原甲骨其中一片就是周文王在商王帝乙宗庙中祭祀成汤,表示为商之属国。(徐中舒:《周原甲骨初探》)既然文王姬昌甘愿当殷的属国,就应当尽属国的义务,就应该忠於殷国,忠於帝辛,服从帝辛的领导,听从帝辛的指挥。这是姬昌作为帝辛臣下的义务。
亊实上姬昌对殷不但不忠、有二心,不尽义务,而且时时刻刻想的是如何灭亡殷国,表态只是放出的烟幕弹。姬昌觉得这一个烟幕弹还不够,就又放了一颗。对帝辛“冤侮雅逊,朝夕必时,上贡必适,祭祀必敬。”这两颗烟幕弹将帝辛的眼睛彻底蒙住了,帝辛坚信姬昌忠於自已,没有问题。他就让姬昌做三公,做西伯,赐弓矢斧钺,拥有攻伐大权。结果,姬昌用帝辛赋予的权力,疯狂发展自己的私人势力。四处侵略。伐犬戎,伐耆国,伐邘,伐密须,伐崇。谁不顺我的眼我就伐谁,谁不听我說我就伐谁,谁忠於中央领导帝辛说我就伐谁。周成了隐藏在帝辛身边的一颗巨型定时炸弹。这颗炸弹最终将帝辛炸得粉身碎骨。
利用领导赐予的权力,发展自已的私人势力。狐假虎威,软硬兼施,抬高自己的声望,组织自己的力量,以便消灭中央领导。你喜欢这样利用你给予的权力,仗着你的势力,任意欺负他人,搞个人崇拜,为消灭你而积蓄自己势力的下级吗? 你喜欢这样不忠於上级领导,以怨报徳,奸诈阴险,当靣是人背后是鬼的下级吗?你觉得这样的下级是好人吗?
“人臣之朮,顺从而复命,无所敢专。义不苟合,位不苟尊。必有益於国,必有补於君。”(《说苑·臣朮》)姬昌够“人臣”的格吗?
“文王归,乃为玉门,筑灵台,相女童,击钟鼓,以待纣之失也。纣闻之,曰:‘周伯昌改道易行,吾无忧矣。’乃为炮烙,剖比干,杀谏者。文王乃遂其谋。”(《淮南子》)这是“顺人之过,以增其恶。”(王充语)你的下级在广厦亭阁之中,听着音乐,玩着美女,乐滋滋地等着你犯错误,然后取而代之。你喜欢这样的下级吗?你觉得这样的下级是好人吗?
《易经》曰:“帝乙归妹。”有人考证帝乙归妹讲的是,帝乙为了和好西伯侯季历,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季历。《中国史纲要》说:商为了结好于周人,把挚君之女大任嫁给季历,后来又把莘君之女大姒嫁给文王。有书记载,文王就是大任所生。
西伯昌既不念两代的亲情关系,也不讲帝辛对自己的信任、重用的上下级关系,一闷心思要推倒亲情,杀死重用信任自己的上级领导,自己登上最高宝座。这样一位野心勃勃,不顾亲情,不顾信仼、重用自己的上级,定要取而代之的人,会仁吗?会义吗?这样连亲情恩人都不顾的人会“葬枯骨” 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礼三十而娶,文王十五而生武王,非法也”。(见《淮南子·汜论训》)这种严重非法早婚生子的人,还能不好色?“文王之囿方七十里。”(《 孟子》)百里之国竟建方七十里之囿,他为玉门,筑灵台,相女童,击钟鼓。这种人还能不好乐?文王“饮酒千钟” ,他会不酗酒? 。这样的国君会不酒色耽乐吗?
然而,就是这位百里小国的诸侯姬昌,后来却成了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国君之一,名气很大,超过了帝辛,全国尊其为神,并为其建了大小许多庙。
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历史误会。这是后人炒作的结果。
周文王不能与帝辛比肩,周文王时的周不能与殷相提并论。周文王更不像有些人说的那么好,他是一个野心家、阴谋家、两靣派,也是一个酒色之徒。
文王姬昌是一个需要重新认识的历史人物,还他以原本历史靣目,也是学界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中国通史简编》范文澜 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百子全书》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0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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