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文化研究》第6卷

 

   

 

文史资料 - 共和行政
共和行政
 
作者:俾斯麦超级战列舰  加入时间:2011-9-5 15:13:25

 2011年09月05日08:50 新浪读书 > 军事小说 > 两周史事 > 第十一章 共和行政>作者:俾斯麦超级战列舰

共和元年(公元前八四一年)在“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结果公布之前,一直是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的开始。然而,“共和行政”的一系列历史疑问如同“周公摄政”的问题一样,因为诸多史籍记载的歧义和历代史家的不同见解而越发显得扑朔迷离。虽然在”共和行政“这段时间里由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共同摄行王政的史实各家都没有疑义的,但是由何人和哪一种执政方式却历来众说纷纭,意见不一。

关于共和年间摄政者的争论主要有四种说法:

一、周公,召公二相行政。

据《史记·周本纪》记载:“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卫、晋、管、蔡等《世家》及《年表》的记载也大致相同。《国语·周语上》韦昭注:“彘之乱,公卿相与和而修政事,号曰:‘共和’,凡十四年而宣王立。”唐孔颖达注疏西晋杜预《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六年》:“《史记·周本纪》云:“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召公以其子代大子,大子竟得脱。”召、周二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元年,是其释位与治王政之事也。”等记载。在这一说法中,“共和”即指周公、召公“相与协和、共理国事”。杜预、张守节、司马光、崔述等古代史家均赞同司马迁的这一说法。

二、共伯和执政。

这种说法认为共和时期的执政者并非周召二公,而是共伯和。“共和”的意思也不是指周召二公“相与协和、共理国事”,而是指摄政者的名字为共伯和。其依据有:

1、《史记·周本纪索隐》引《古本竹书纪年》:“共伯和干王位。”唐代司马贞《索隐》释云:“共伯摄王政,故云‘干王位’也。”

2、《晋书·束皙传》引《古本竹书纪年》:“厉(原文误书为幽)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

3、《史记·周本纪正义》引《鲁连子》:“卫州共城县(今河南辉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日‘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复归国于卫也。”

4、《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

5、《吕氏春秋·开春论》:“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旨以来为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

古代学者司马贞、成玄英、梁玉绳、司马彪、颜师古等人在自己的注疏里俱用此说。如成玄英《庄子·让王》疏:“共伯名和,周王之孙也,怀道抱德,食封于共,厉王之难,天子旷绝,诸侯知共伯贤,请立为王,共伯不听,辞不获免,遂即王位,一十四年。”又有《汉书·古今人表》载“共伯和”下颜师古注:“共,国名也。伯,爵也。和,共伯之名也。共音恭。而迁《史》以为周、召二公行政,号日共和,无所据也。”近代以后,顾颉刚先生在比征众说后认为“从《史记》不如从《纪年》”。童书业先生也说:“然春秋时人亦未言卫武公或共伯和摄天子之事,盖亦宗法礼制思想之阻碍,特左氏上文已言‘诸侯释位以问王政’,则自有诸侯入周摄王政之事也。”。此外还有翦伯赞、杨宽、王玉哲、许倬云、詹子庆、刘泽华等先生亦倾向于此说。如许倬云先生在所著《西周史》中说:“共和时代的执政者,《史记·周本纪》说是由王室重臣召公和周公二人联合,这是传统的说法。但《史记·索隐》引《汲冢纪年》:‘共伯干王位’,而《庄子·让王篇》、《吕氏春秋·开春篇》,及《史记·正义》引《鲁连子》,都说在厉王奔彘期间,有一位共伯和担任执政”,“较之周召公共同执政之说,此说仍比较可信。”。

三、共伯和周定公、召穆公三卿共同执政。

这种说法认为:以司马迁治史态度严谨的态度来说,决不会在这种大事上会有虚妄的记载,可以肯定,召、周是参与了共和行政的。但是对于三卿执政的位次问题,童书业先生认为即使有可能,也是卫武公姬和与周召二公共同摄政,也是以卫武公为首的。(但是卫武公执政王室也存疑。)杨东晨、梅焕钧等先生则认为厉王之后的新政权乃是“以共伯和摄王位,召公、周公任卿士掌实权的”。

四、东西分制执政。

这种说法认为周厉王逃奔彘地以后,在宗周以召穆公姬虎为首的大臣带领周宣王前往成周,纠合东方宗室诸侯和贵族同在成周以共伯和为首的“共和行政”互相制约,各自为政。

此外,关于共伯和其人的说法也是大有争议,不过大部分是持“共伯和即卫武公者”。如童业先生认为:春秋时期卫国属地有共邑,就是古时的共国。卫初都朝歌,与共邑相邻。卫君之称‘共伯’,就好比晋君也可以称之为‘鄂侯’一样的道理,西周末期时卫国也曾一度建都在共邑。卫本姬姓,卫武公在西周末期的诸侯中名声显赫,卫国在西周时期为了镇抚殷商旧地而被周天子封为方伯,而卫国的封地较之宗室诸侯之首鲁国更近于王室,入王朝担任王官,参问王政,自然是极可能的事。武公死后,获‘睿圣武公’之美谥,应当是因为武公曾经主持王政之故。但是此说也有漏洞,就是武公在位的年期与“共和行政”年代问题相差悬殊。《史记·周本纪·正义》说:“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馀立为君。共伯弟和袭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案此文,卫武公为君之时在公元前八三一年,此时周宣王已经继位十余年,“共和行政”早已经成为历史,而且其年岁又不相当,共伯和怎么会是卫武公呢?此外,《鲁连子》说:“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吕氏春秋·开春论》也说:“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而据《史记·卫康叔世家》的记载,卫武公是袭杀其兄而夺得君位的,这种行为怎么也不能说是“好贤仁”的人吧?

也有不少学者对此的解释都是武公并没有弑兄一事,比如唐代就有史家司马贞对《史记》中武公弑兄一事的记提出质疑,他在为《史记》做《索隐》时说:“和杀共伯代立,此说盖非也。季札美康叔、武公之德。又《国语》称武公年九十五矣,犹箴诫于国,恭恪于朝,倚几有诵,至于没身,谓之睿圣。又《诗》著卫世子恭伯蚤卒,不云被杀。若武公杀兄而立,岂可以为训而形之于国乎?盖太史公采杂说而为此记耳。”。司马贞认为司马迁的《卫康叔世家》记载有误,他在《索隐》中列举了三个例子:一是春秋时期吴国公子季扎曾赞美卫武公之德;二是《国语·楚语》中楚国左史倚相称卫武公为“睿圣”;三是引证《诗经·卫风·淇奥》,《诗经》中说卫武公初入周王室为王朝卿士,卫国人因思念武公而作此歌,诗中有言:“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从中可以看出,卫武公是以美德而为后人传颂的,应该不会有弑兄篡位这样的的污点。除此之外,《诗经·鄘风·柏舟序》说道:“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绝之。”意思是说卫武公的长兄共伯早逝,并非被卫武公所杀。

以上四种说法可以说是各具其理,但又都不绝对准确。也许以后的考古发现会给我们一个可以确定的准确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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