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文化研究》第6卷

 

   

 

评论探讨 - 华夏历史上最早的共和国及共伯和其人
华夏历史上最早的共和国及共伯和其人
 
作者:秋 雨  加入时间:2011-5-23 18:33:10

    一、共和行政

  周召共和、诸侯公卿共摄政事,就是共同摄政;共伯和摄政、篡位,就是用共伯和的名子所起的年号。这里的共和,作为一种政体,既有别于古代罗马的贵族共和,也有别于近现代的民主共和,君主专制也有所不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始自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华夏的历史按照这一年代顺序排了下来。共和行政是华夏历史纪年的起点,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共和”二字虽是译自外文republic词语,但华夏历史上确有“共和”这个词,而且华夏历史上有过最早的共和国。

  周召共和之说。《史记·周本纪》中说:“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意思是说,厉王逃走后,周公旦的后代周定公和召公奭的后代召穆公共同摄理国家大事,叫做共和,也就是周召共和。

  共伯和篡位之说。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引《竹书纪年》说:“共伯和干王位。”司马贞解释,共是国名,伯是爵名,和是人名,干是篡的意思,言共伯摄王政,故曰干王位也。

  公卿与共伯和共摄政事之说。《吕氏春秋·开春》中说:“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厉王心性暴虐,百姓们忍受不了,把他赶到彘地,天子空位海内诸侯都前来交结共伯和,惟恐来晚了,都来请他。《〈吕氏春秋〉高注补正》说:“谓诸侯皆请共伯为天子也。”韦昭《国语注》:“彘之乱,公卿相与和而修政事,号曰共和。”《左传·昭公二十六年》中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问王政。”到了厉王时,他的心性暴虐,百姓们忍受不了,把他赶到彘地,诸侯离开了自己的国圭,参与王朝的政事。

  《楚辞·天问》诗句:“中央共牧,后何怒?蜂蛾微命,力何固?”意思是说,诸侯共管国家的大事,厉王为什么要发怒作祟?老百姓那像飞蛾和蜂类一样微小的生命,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力量?其中的中央共牧,是指厉王逃到彘地后,周公、召公,共伯和等人共同摄理国家政务,也许还有一些其他的诸侯和大臣的参与。牧,原义是牧牛羊之人,代指统治者。

  《史记》提周、召二公而不提共伯和,只是把他省略了。清末马其昶《屈赋微》中说:“案(按)《史记》: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竹书纪年》:共伯干王位。沈约注云:大旱既久,庐舍俱焚,卜于太阳,兆曰:厉王为崇。周公、召公乃立太子靖(静),共和遂归国。’……《史记》不言共伯和,特所记详略有异,其为诸侯共治则一也。故曰中央共牧《竹书纪年》中有:“厉王二十六年,大旱,王陟于彘(厉王在彘地死去)。周定公,召穆公立太子靖(静)为王,共伯和归其国。遂大雨。“
    唐代陆德明《庄子释文》引司马彪说:“若共伯即干王位十四年,大旱,焚屋。卜于太阳,兆曰:厉王为祟。召公乃立宣王,共伯复归于宗。”共和的最后一年,就是厉王二十六年,共和十四年(公元前828),厉王死在彘地。这一年天下大旱,共伯和住的屋子又失了火。占卜的说法是,厉王的死鬼在作祟。于是周、召二公扶立太子靖(静)即位,就是周宣王,共伯和回了国。

  二、共伯卫伯

  共伯和究竟是谁?《史记》里没有提出共伯和的名子。东汉高诱《吕氏春秋训解》错误地提出“夏时诸侯”之说:“共,国;伯,爵;夏时诸侯也。《竹书纪年》是晋朝初年在河南卫辉出土的,东汉高诱并没有见过此书。清代毕沅《吕氏春秋校正》中说:“诱时《竹书》未出,故说此多讹。”《庄子·让王》、《鲁连子》、《竹书纪年》、《吕氏春秋》均有记载,共伯余跑到釐王的墓道中自杀,卫人就把共伯余葬在釐侯的旁边,谥号为共伯,立和为卫侯,就是卫武公。按照这个记载,共伯是卫釐侯的太子名叫余,他的弟弟名叫和。周朝“国人暴动”时,釐侯还没有死,他的弟弟和也没有弑兄篡位。和执政时,共和行政早已结束,周宣王已继位十四年了。看来卫釐侯的太子共伯余与共和行政毫无关系。有学者认为共伯和和卫武公不是一个人,也有学者认为共伯和就是卫武公。下面兼各家之说法,聊谈如下:

  厉王弭谤、国人暴动、幽王昏庸暴虐、烽火戏诸侯等,古书上并没有记录太多的文字,但《诗经》中记载却很丰富。《诗经·小雅》74篇中,有35篇是刺幽王之作,《大雅》中还有两篇,共37篇。尽管这一统计未必完全可靠,但《小雅》中的《节南山》、《正月》、《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青蝇》,《大雅》中的《瞻卬》、《召旻》等8篇,则大体上可以相信是刺幽王之诗。在这些诗篇中,淋漓尽致地描绘了幽王时代许多亡国的征兆。如天子暴虐昏庸、荒淫腐朽,信用奸佞,不纳忠言;朝政紊乱,谣言蜂起,世风日下,善恶颠倒;天灾不治,饥馑遍地,百姓流亡,哀鸿遍野……读之令人触目惊心。

  《毛诗序》中说“《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由此推测,卫武公在厉王时已经立为诸侯,所以有摄行王政之事。说共伯和就是卫武公,按照《史记·卫康叔世家》记载,年代矛盾,对不上号。清代胡承珙《毛诗后笺》说:“史迁所谓僖公(即釐公)之卒,武公之立,其年皆不足据。”清代崔述在《丰镐考信录》中说:“《大雅》篇次无颠倒者,而《抑》在《桑柔》、《云汉》之前,故《序》以为厉王时诗。若武公于厉王时已为诸侯,则非立于宣王之世,……恐《史记》有误也。”看来《史记》有关卫武公的年代定是记载有误,正因为《史记》之误,所以共伯和摄政之事与卫武公对不上号。

  《尚书》、《史记》记载,卫康叔本为侯爵,但据《史记·卫康叔世家》,其后代却称为康伯,考伯,嗣伯等。《史记索隐》中说:“谓方伯之伯耳,非至子即降爵为伯也。……方伯,州牧也。这就是说,“伯”字不是封爵,而是方伯,即一方诸侯之长的意思,也就是州牧。《史记正义》引《鲁连子》说:“卫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卫州共城县,就是现在的河南辉县市,本来是一个古国。卫康叔被封建立卫国,都城在今河南淇县朝歌,与共是邻邑,共成为卫国的属地后,共地也就纳入卫地的范围,共伯就是卫伯,是中原地区的方伯,即诸侯之长。按爵位称卫侯或共侯,按职务称卫伯或共伯。

  由以上聊谈不难得出,共伯和与卫武公应该是一个人。共伯和摄政,也就是卫武公摄政。在当时的形势下,只有卫国这样的大国之君,才有威慑力与号召力,才可以在周王朝危难时支撑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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