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岸边有个淇县,淇县明显是由淇水而得名的。淇县有一个古称—朝歌。关于朝歌的读音和得名,从古到今都有不同的说法。在此我们就不作烦琐考证了,只说结论吧。
与其他的八卦说法或者不雅训之言相比,我觉得作为良史的司马迁的说法是比较可信的。南北朝地理学家郦道元在《水经注·淇水》中,引用了司马迁《史记》的说法:“有新声靡乐,号邑朝歌。晋灼曰:史记乐书,纣作朝歌之音。朝歌者,歌不时也,故墨子闻之,恶而回车,不迳其邑。”这当是“朝歌”一词的来历。朝歌,就是早上唱歌,一说是殷纣王喜欢饮酒作乐,命乐队歌女从早到晚、通宵达旦地奏乐唱歌。后世有所谓“朝歌夕舞”、“朝歌暮弦”就是从这里而来的。所以,“朝歌”的“朝”读(zhao),也就是早上的意思。
殷纣王因为非常喜欢这种“歌之不时”的“新声靡乐”,而且还将其都城“沬”的名字称为“朝歌”,可见殷纣王是个非常懂得欣赏音乐的人。这种风气直开后世所谓“卫声淫”(也就是说卫地的音乐比较开放)的音乐风格。
都城名字来源于音乐,这在中国都城历史上也是一个不太多见的事情。我们暂且不说音乐,只说说这个叫做朝歌的商代晚期都邑,究竟是个什么性质的城市,是都城,还是陪都,是离宫别苑,抑或是军事卫城。
在安阳殷墟被考古发现以前,人们心目中的殷商都城就是淇县朝歌。这是因为殷纣王被周武王打败而死在朝歌城中,而且历史演义和传奇戏曲对朝歌作为殷末都城作过不少渲染,对世人影响很大。所以当殷墟甲骨文发现之初,就有一些学者认为其出土地当在淇县朝歌。至今仍有一些学者尤其是淇县当地学者坚持认为商代末年的帝乙或帝辛时期曾经迁都朝歌,朝歌是晚商都城,我们不认为这是一种正确的说法。所以在此略作辨析。
首先文献中关于朝歌都城的记载不少。如《左传》定公四年:“命以康诰而封于殷墟。”杜注:“殷墟,朝歌也。”《史记·卫康叔世家》:周公东征“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汉书·地理志》:“朝歌,纣所都。”“而河内殷墟更属于晋。”颜师古注:“殷墟,汲郡朝歌也。”《后汉书·郡国志》也有大同小异的记载。《水经注·淇水》:“其水东经朝歌城北。朝歌城……本沬邑也……殷王武丁始迁居之,为殷都也。”《史记·周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帝乙复济河南,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又引《括地志·卫州·汲县》:“纣都朝歌在卫州东北七十二里朝歌故城是也。本沬邑,殷王武丁始都之。”等等。这些当是学者们认为帝乙帝辛时期迁沬的文献基础。但是我们从这些文献材料中可以看出,直到汉代,学者们还并不认为有帝乙、帝辛迁沬之事,只言此地为“殷墟”,当然此“殷墟”为封卫的“殷墟”。到南北朝郦道元时才认为武丁迁沬;到唐代,才有学者认为乙辛迁徙朝歌。由此而促成的“迁沬”一事,从无到有,颇有些古史辩派大师顾颉刚先生所谓的“层累造成”历史之嫌。
我们是赞同古本《竹书纪年》的“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说的,因此认为,乙辛时代并未迁沬。
其次,从甲骨文的下限时代来看,现在的甲骨学研究表明,殷墟甲骨文中有帝乙帝辛时代的甲骨卜辞。甲骨卜辞是商人特有的文化,也可以称为是都城文化。因为它主要是占卜记录殷商王室及期贵族们的活动,如祭祀、狩猎等,因此它只能产生并保存在都城之中。殷墟既然有乙辛时代的卜辞,则可知乙辛时代并未迁其都城。
再次,从安阳殷墟考古文化的发展序列来看。殷墟文化一至四期是联贯的,而且呈逐渐发展的趋势,一期范围最小,第二、三期逐渐扩大,至乙辛时代的第四期范围最广、文化遗存最多。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殷都的人口逐渐增多,城建范围越来越大,社会生产力水平在提高,文化发展越来越昌盛,丝亳看不出中途因迁都而显出的中衰迹象。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殷墟都城,不仅有乙辛时代的甲骨文(第五期卜辞),侯家庄西北冈王陵区有乙帝时代的陵墓(如所谓假大墓M1567为帝辛未葬墓,M1003为帝乙墓),小屯村东北有乙辛时代的宫殿宗庙建筑,而且与前三期相比,乙辛时代文化遗址面积最大,分布也最广,居住遗址内窖穴、灰坑密集,所发掘小墓也最多,如西区墓地中四期墓所占比例在60%以上。所有这些都有力地证明了,帝乙帝辛时代并未迁都。
再者,从记载朝歌殷墟的原始文献来看,《左传》所记乃周初之事,《汉书》、《后汉书》二志所记亦皆康卫殷墟地望,与商代末期朝歌之事无涉。只有《竹书纪年》所记为详,曰:“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据《史记·殷本纪》正义引)“纣时稍大其邑”之“邑”,当是其作为都城的都邑。此“邑”何在呢?“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则此“邑”必在朝歌与邯郸之间,其为安阳殷墟小屯都城无疑。这就说明纣时都城仍在殷都并未迁徙。郭沫若、陈梦家以为殷都之大,可以包括朝歌之论,实不可信。即使纣再大其邑,也不可能把南自朝歌北至邯郸二百多里的范围都包括进去,现代大都市也少有如此规模。细审《竹书》之语,可分为两层意思:一为大其邑;二为在朝歌、邯郸等地建离宫别馆。二者相关,但不能指为一事。郭、陈二氏不审文义与史实,故失之矣。也就是说,纣时都邑不在朝歌,而在朝歌之北、邯郸沙丘之南的安阳殷墟。
最重要的是,朝歌都城说没有考古学材料的支持。对于朝歌古城,曾经过多次考古调查,都没有发现与都城规模相当的考古学遗址。1998年7月,为了配合“夏商周断代工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对淇县境内和鹤壁市直接管辖区域内的一批晚商遗址进行了调查,以期从考古材料出发,寻找殷都朝歌遗存的线索,调查发现有新石器时代、商周遗址,但没有找到商代朝歌遗址及其切实存在的证据。(夏商周断代工程朝歌遗址调查组《1998年鹤壁市、淇县晚商遗址考古调查报告》,《华夏考古》2006年第1期)
综上所论,既然朝歌不是商代晚期都城,殷纣王及其父王并没有将都城迁至于此,那么朝歌与殷都是什么关系呢?它与邯郸、沙丘一样,同为纣时的离宫别馆,是王都之外的城邑自不待言。商代是有离宫别馆的,如商代早期成汤、太甲时即有所谓“桐宫”,“桐宫”就是商汤时的离宫别馆。我们从卜辞可知,商代后期帝王多喜田猎,所谓祖甲以后,“立王生则逸,惟耽乐之从”(《尚书·无逸》),田猎之风于帝乙帝辛时尤甚。帝辛时曾有猎获猛虎的虎骨卜辞,辞曰:“辛酉王田于鸡录,隹又(获)大……虎,在十月,隹王三祀协日。”殷人田猎区在“东起今河南辉县,西至山西西南隅及其以西,太行山以南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李学勤观点)。淇县朝歌地处这个皇家田猎区的东北边缘,是商王自殷都到田猎区的道口。殷纣王选择这里作为其离宫别馆,是很有可能的事。当纣王于殷都之外的朝歌营建作为离宫别馆的城邑,或暂离主都到朝歌行宫中游幸、打猎时,我们不能说殷纣把都城迁到了朝歌城邑。
当然,我们说朝歌不是商代晚期都城,也并不是否定其在商代晚期的重要地位和历史作用。因为这里不仅是西周康卫都城,而且从众多文献记载尤其是牧野之战发生在朝歌附近、纣王死于朝歌城诸线索来看,朝歌确实是殷末纣王(帝辛)曾经倚重的一座军事都邑,而不仅仅是一座离宫别馆而已。这个城邑的地位比其他的离宫别馆如邯郸、沙丘者变得更加重要,当是殷末战争形势变化的结果。
帝辛纣时曾大规模征伐东南夷(也有人认为是帝乙伐人方)。我个人的研究认为,在殷纣之前,殷商先人曾开辟了浚县一带的黄河渡口,这就是对“景亳”的经略(我曾有一篇小文《商汤景亳地望及其他》专论此事,兹不详述)。殷末期因走田猎区顺道已开辟了自殷都至淇县朝歌的河西(北)大道,遂在淇县朝歌于原来的离宫别馆基础上建立成了一座军事大本营。《史记·殷本纪》言殷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巨桥之粟”。鹿台在淇县朝歌城以西的南阳社一带(如前所述,淇河东岸的巨桥镇也有鹿台),巨桥在朝歌以北今淇水东岸的浚县巨桥镇。鹿台、巨桥为殷纣军队的储备钱财粮草之地,可见殷末朝歌城已成为殷商军队东南进军的后方基地。当西周军队渡河来攻时,殷纣王也是以此城为其最后的防守保垒,聚兵抵抗,如此朝歌又是殷王都的拱卫城邑。殷纣于牧野一战败北之后,自然就国破家亡,只好自尽身亡。
朝歌城作为晚商的军事都邑,自然有很强大的武备设施与防御工事,据当地史志记载:朝歌殷代纣王城原有三道城墙,第一道在淇县县城外围,北至庙口、高村桥,南至常屯、淇门,西以尖山、老寨山、王门一线为界,东沿淇水西河岸为城池。第二道是纣卫城,南至今淇县南关,北至三里桥,西至淇县火车站,东至今淇县东关。第三道为纣宫城,在今县城北,长1000米、宽600米。考古发掘表明,二、三道城墙及附近遍布着相当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陶片,在朝歌镇发现有晚商文化遗址。或许所谓纣都三道城正是朝歌军事都邑的设防城墙。至于有些学者在论著中引为证据的所谓纣王墓、妲己墓、摘心台等遗址,皆后世误指,不能据为实证。今天考古中不见更多的晚商文化遗存,也可能与朝歌都邑所经历的两次战争(武王伐纣与周公东征)的毁灭有关。
总之。我们认为,殷墟都城是自盘庚至纣亡国二百七十三年的商代后期都城,并未再作迁徙。朝歌城邑是乙辛时代与安阳王都并存的一处重要的离宫别馆,后来又成为王都的西南门户、拱卫王都的军事都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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