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纣王是暴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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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纣王是暴君吗?
 
作者:吕茂辉  加入时间:2009-2-15 15:28:12 

  殷纣王是中国暴君的典型。这似乎已成千古定案。早在《汉书·古今人表》中,就将他的人品列为下下。在正史、笔记、戏曲、小说中,随处可见殷纣王荒淫残虐的记载,如“剖孕妇而观其化”,“杀比干而观其心”,“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读之令人毛发悚然。而近年出现的舞剧《凤鸣岐山》,再现了殷纣的暴君形象。
  
  不过,在一片骂倒声中,偶而也会听到一两声异音。二千余年前,孔子的学生子贡曾说:“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论语·子张》)也许是受到先哲的启示,清人崔述认为纣的罪状只有五条。近人顾颉刚更撰《纣恶七十事发生的次第》,指出现在传说的纣恶是层累积叠地发展的,时代意近,纣罪愈多,也愈不可信。顾颉刚为此作了详尽的考证,人们由此了解到,妲己的形象,原来得自西汉末年刘向的《列女传》,纣王淫暴,原来出于《封神演义》等小说的艺术加工。于是,传说中的殷纣形象遭到了不小的冲击波。
  
  确实,要为殷纣王翻案,谈何容易,然仍有人愿作一尝试。开始,翻案者是小心翼翼的,认为纣很有才能,在历史上是个值得肯定的人物。你看,《史记·殷本纪》中纣的形象。“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俨然是奴隶主中的英杰。纣曾平定东夷,开拓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促进北方文化向南方的传播,对古代中国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发展有一定功劳。
  
  有人提出为纣王彻底翻案,纣王对中国社会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其地位驾乎武丁、周武王之上。暴君的帽子是敌对派强加给他的,所谓罪恶的记载,多出于“寓言十九”的战国及以后人们的尽情夸大。翻案者认为,要正确评价纣王,应当依据《尚书》,而《尚书》中所提出的六条罪状无一属实,乃周人为达到宣传目的所进行的人身攻击。所谓酗酒,无非殷人本好酒,而纣酒量或许特别大些。所谓不用贵戚旧臣。是以纣王兄微子启为首的反对派,因丧权失势而强加于纣王头上。所谓登用小人,是提拔奴隶小臣为大夫卿相,这正是进步措施。所谓听信妇言,其实是因人少见多怪。商朝女性活跃,纣王妇可能是与武丁时代的妇好一样的杰出人物。所谓不留心祭祀,乃弥天大谎,出上卜辞证明,帝乙(纣父)、帝辛(纣)时期的祀典最为完备。那么,商朝何以亡于纣?翻案者认为,殷商覆灭主要有四条原因。第一,殷王族内部爆发了大分裂。帝乙把王位传给了次子纣而不传给长子微子启,朝廷遂分二派。微子启一派不断向纣发起进攻,他们进行了种种卑劣的活动,如造谣中伤、发动内讧、阴谋行刺、卖国求荣等等。第二,纣王力克东夷后,兵力损耗大半,未及休息训练,即遭意外袭击。第三,大阴谋家周武王乘机起兵伐商。这支军队经过长期准备,强悍而有组织,并有杰出领导。第四,牧野一战,俘虏兵临阵倒戈,动摇分子一哄而散。
  
  彻底翻案者还为纣王带上了千古英雄的桂冠。因为他平定东夷,开拓东南,用人惟才,重视俘虏,发扬光大传统文化,积极提倡音乐工艺。这些进步措施,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
  
  难道纣王果真不是暴君?难道史籍记载都虚妄不实?人们开始深思,怀疑、辩驳。
  
  多数人认为,纣王罪状确有其事,翻案文章缺乏依据。第一,纣王酗酒不容否定。纣王时奴隶主们酗酒成风,史料确凿,由此可见整个社会的腐败。事实上,武王代纣,未举纣王酗酒之罪。纣王酗酒资料,见于周朝的内部文告,是周公在事后教育康叔和成王的,何必故意夸大纣的罪状呢?这又怎能说成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呢?第二,纣王登用小人亦非虚构。翻案者说费仲“善于理财”,以此证明纣王不是登用小人,而是“用人唯才”。但史实呢,费仲好利,接受周人的美女。九驷等大礼,在纣前为周美言,以致周人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了,纣还熟视无睹。因此,费仲之流恰恰是商朝的内奸。第三,“惟妇言是用”,是周武王列举的纣的第一条罪状,决非毫无根据。据《尚书》,纣所作所为与妇言有关,而翻案者假设纣王妇是巾帼英雄,显然缺乏依据。第四,不用王族而重用四方罪人,加剧了纣统洽集团的内部矛盾,并造成亡国原因之一。显然,多罪逋逃绝非劳动人民,如何视为进步措施?总而言之,有关纣王暴虐的许多材料,见于周人内部文告,以此为鉴,追求长治久安,不能视此为周人宣传材料,而一笔否定。
  
  反对翻案的人们进一步认为,纣王根本未建立煌煌勋业。据古本《竹书纪年》和《后汉书·东夷传》所载,东夷和夏族很早就有联系。征服东夷时代虽不可考,但至迟始于帝乙时期。纣曾重新征服东夷,武王伐商时东夷复叛,周公和伯懋父等又征服过。可见,征服东夷,既非始于纣,亦非终于纣。进一步说,征服东夷具有侵略性质,何能列为一大功劳。因此不能认为纣王征东夷是开了中国大一统的先河。至于说纣王及纣王以后殷人对落后的东南区域传播了文化,同样颇费考订。目前,尚无确凿资料证明殷民族及其同盟国曾发生大规模南迁,这一说法在史实上发生了破绽。进一步说,中国的东南区域在当时亦未必极落后。中国古代文化分布颇广。位于山东地带、淮河流域、长江流域的部族及国家,在纣王之前已享有很高的文化。山东、河南的龙山文化,远在史前,不必说了。湖北、安徽的青铜文化,时间相当于殷代,风格迥异于安阳,而工艺水平很高,决非纣伐东夷后开拓出来的。至于赞扬纣王发扬光大了殷人的传统文化,更加不足为据。因为,有关纣作璇宫,倾宫、鹿台、玉床的传说,正说明纣大兴土木,劳民伤财,不能作为功绩。而从“纣好酒淫乐”的记载,得出“纣王对音乐的提倡与创作”的论断,似乎有些穿凿附会。而从“纣有亿兆夷人”这句话,引出纣王“重视俘虏”的结论,似乎也缺乏史实依据。因为此语源出《尚书·泰誓》,是周武王伐纣时的誓辞。文中的夷,指纣王统治下的商族人民。总而言之,反对翻案者认为,殷王朝灭亡,具有历史必然性,而纣王荒淫残暴,穷兵黩武,加速了复灭的进程。
  
  在探讨纣王历史地位时,还引出了“微子启何许人”的问题。有人认为,微子启并非帝乙的长子,纣的长兄,而是朝中元老。其实,朝廷内亦来形纣成和微子启两大派。《尚书·微子》篇记载,微子感到商朝将亡,想脱离王朝而避祸。悲观失望,怎能说是“造谣中伤”?计划归隐,怎能说是“派人投降”?去国无踪,怎能说是“发动内讧”?
  
  在有关殷纣王是否暴君的论战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对立派双方所使用的史料惊人地接近。看来,在新材料未发掘之前,要解决数千年的悬案,只有对当时的社会状况作进一步研究,对史料详加考订,从而作出实事求是而令人信服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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