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淇河文化研究》2009

文化标识是客观存在的文化记号<文化建设项目访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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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标识是客观存在的文化记号<文化建设项目访谈(1)>
——文化建设重点项目之文化标识建设工程
作者:陈志付  加入时间:2009-11-25 0:48:23  淇河晨报

开栏的话

        本报10月15日刊发了我市城市文化建设工程25个重点项目的公告以后,许多读者对涉及全市不同领域和不同地域的这些文化建设项目给予了高度关注,不断有读者向本报反映,他们想对文化建设项目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应读者要求,本报从今天起开辟专题栏目——城市文化建设重点项目访谈,欢迎广大读者对我市城市文化建设工程建言献策。联系电话:13903920602。

  “我市推出25个城市文化建设工程重点项目,让大家看到了鹤壁文化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日前,河南淇河文化研究网站站长姚慧明等我市文史界知名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着重谈到了鹤壁文化标识建设工程。姚慧明说,文化标识应当以客观存在的历史文化元素为构件,是在当地具有统率地位的核心文化元素,不能臆造。

  姚慧明说,文化标识是实实在在的文化记号。实施文化标识建设工程首先要弄清“标识”的概念,“标识”的“识”读“zhì”,古时与“标志”一词通用,辞书对“标识”的注释为:“记号,符号或标志物。用以标示,便于识别。”所以说,不能简单地用一个或几个抽象化的词语来充当文化标识。

  “鹤壁是殷商文化和周卫文化的腹地,是殷商、周卫、战国赵的都城所在地,又有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积淀博大深厚。因此,要从众多的历史文化元素中确立鹤壁的文化标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姚慧明认为,鹤壁文化标识应当以鹤壁客观存在的历史文化元素为构件,还要能够体现出它在博大深厚的鹤壁历史文化中无可替代的核心地位。否则,文化标识将难以得到大众的认可。

  鹤壁历史文化中的“记号”或“符号”不胜枚举,诸如淇河、卫河、淇园、仙鹤、大伾山、云梦山、朝歌、中牟、淇河天然太极图、商纣王帝辛、卫康叔、卫武公、许穆夫人、子贡、鬼谷子、孙思邈、罗贯中、《诗经》、白蛇与许仙的故事等,在这如此众多的文化“记号”或“符号”中,占有核心地位的“标志物”只能有一个。

  姚慧明认为,适合做文化标识的“核心标志物”要具有以下特征和条件,一要具有文化的传承性;二是能够“用以标示,便于识别”鹤壁地域文化,即一看到这个“符号或标志物”,便能即刻意识到它是鹤壁的文化特征,也就是说,这一“符号或标志物”必须是大众熟悉的;三是文化内涵要丰富;四要能够涵盖鹤壁全境文化;五要能够被鹤壁市广大人民群众认可和接受。

  基于这样的理解,姚慧明认为可以考虑把“淇河”看作是鹤壁文化中众多“记号,符号或标志物”的文化构件和要素中的“核心”。姚慧明说,淇河是一条声名显赫、众所周知的河,它是“中华第一诗河”,也是我国“唯一的诗河”,而且又是史河与爱河,还是一条颇有个性的生态河。从地域的角度来说,流经浚县的卫河在汉代以前称白沟,是淇河的故道;流经鹤山区的洹河最终注入卫河。也就是说,今天鹤壁两县三区在从前统属于淇河流域,鹤壁境内的其他河流曾经都是淇河的支流,称鹤壁文化为淇河文化当不为过。另一方面,淇河流域虽然大于鹤壁市域,但是淇河文化的中心和重心在鹤壁。殷商乃至春秋战国时期是淇河文化的青春期,上演这一“青春期故事”的舞台就在鹤壁。而鹤壁文化(包括朝歌文化、黎阳文化、云梦山文化、大伾山文化等)则属于淇河文化范畴。同时,淇河文化作为中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正在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因此,姚慧明认为如果以“淇河”为鹤壁文化标识将会让大众更容易接受和认可。

  浚县文物旅游局副局长张富民及我市其他几位文史界知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全支持姚慧明的观点。张富民对记者直言:“鹤壁文化标识只能是淇河,如果以其他标志物作为鹤壁文化标识都将会以偏概全。”

        淇河晨报 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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