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纣古都朝歌问题
■ 燕昭安
根据历代史书记载,商代从商汤到帝辛(商纣王)的十八代三十个商王先后曾以八个地方为都城,朝歌是商朝最后一个都城。
最早迁都“沬”(mèi,朝歌)的是商代第二十二王武丁(商高宗),《史记·周本纪·正义》对此有记载:“纣都朝歌,在卫州城东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本沬邑,殷王武丁始都之。”武丁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君王,他开创了“武丁盛世”,他在位58年,其中一段时间是以沬为都城的。
其后,第二十七王武乙(商武祖)再次以沬为都。
《今本竹书纪年疏证》曰:“武乙三年自殷迁于河北,十五年自河北迁于沬”。
商朝第二十九王帝乙(商德王)再次把都城迁到“沬”,民国时期的甲骨文考证大家罗振玉考证,“迁沬必在帝乙之世”(见罗振玉所著《殷墟书契考释》)。郭沫若也说:“帝乙末年必有迁沬之事。如无此事,不唯旧史料中有多少事实成为子虚,即卜辞中有多少现象也无从说明”(见郭沫若所著《卜辞通纂》)。
帝乙死后,他的儿子帝辛(商纣王)继续以“沬”为都,在平定东夷大获全胜后,将“沬邑”改名“朝歌”,取意“喜迎朝阳,高奏凯歌”。《史记·周本纪·正义》曰:“帝乙复济河北,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
对于纣王以朝歌为都城,我国两千多年来直至清末的历史经典著作,几乎众口一词,没有人提出过异议。从《尚书·周书》、《竹书纪年》,到《史记·周本纪》、《史记·卫康叔世家》、《汉书》,所载史实均可证明纣都朝歌。《后汉书》、《淮南子》、《晋书》、北魏郦道元的古代地理名著《水经注》,唐代地理志《括地志》、《旧唐书》,唐人为《史记》所著的注疏、正义,唐代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宋人编撰的《续博物志》,北宋地理总志《太平寰宇记》,清人徐文靖对《竹书纪年》的注疏以及明清两代众多版本的《河南通志》、《淇县志》、《卫辉府志》等,都毫不含糊地确认朝歌是殷纣帝都。
近现代罗振玉所著的《殷墟书契考释》,白寿彝的《中国通史纲要》,郭沫若的《中国通史》、《中国史稿》,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等也都对此作了充分肯定。
纣都朝歌,影响深远,无法回避,所有治学严谨的历史学家都没有办法去否认它。当代历史学界的泰斗、清华大学教授李学勤先生说到纣都朝歌时讲:“这绝不是囿于传统的成见,而是由于这一说法有相当数量的文献依据。即使完全撇开汉以后的记述,还是可以找出论证的线索”(见李学勤为田涛的《纣都朝歌》撰写的序言)。
盘庚是商朝第十九个帝王(若算上“未立而卒”的太丁,盘庚是第二十个王),他把都城迁到北蒙(今安阳小屯一带),他后面还有十一个王。史书上认为帝辛(纣王,第三十王)以朝歌为都城,与盘庚迁都安阳是不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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