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文化研究  第十一卷 2017年
       

评论探讨 - 对商代后期都城探索的回顾
对商代后期都城探索的回顾

 
作者:李 民  加入时间:2017-12-6 18:13:28

(2009-11-26)


在探讨商代后期都城之前,有必要先回顾一下历来对商代后期都城探索的情况。
在迄今所见到的古代文献中,涉及盘庚迁殷地望的最早记载,当推古本《竹书纪年》,但因是书散佚,各家所引又不尽相同。就盘庚迁殷而言,也有某些差别,例如:
《太平御览》八三《皇王部》:“《纪年》曰:盘庚旬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尚书•盘庚•正义》:“《汲冢古文》云:盘庚自奄迁于殷,殷在邺南三十里。”
《水经•洹水注》:“《竹书纪年》曰:盘庚即位,自奄迁于北蒙,曰殷。”
《尚书•祖乙序•正义》:“《汲冢古文》云:盘庚自奄迁于殷。”
《史记•项羽本纪•集解》:“瓒曰:……”《汲冢古文》曰:“盘庚迁于此汲冢, 曰殷墟,南去邺三十里。”
《史记•殷本纪•正义》《括地志》云:“……”《竹书纪年》云:‘盘庚白奄迁于北蒙,曰殷墟。南去邺四十里。”
从这些不尽相同的记载中,大体上可以肯定,原始的《竹书纪年》是说,盘庚所迁之殷在北蒙,地在邺南三四十里处。
此后,《史记》也有类似记载,如《殷本纪》说:“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项羽本纪》也说:“项羽乃与(章邯)期洹水南殷墟上。”这二则记载也是说盘庚所迁之殷在洹水南、大河以北。至于《殷本纪》所说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则另有所指,详见本文第三部分中的论述。
再往后,《括地志》也沿用上述说法:“相州安阳(县)本盘庚所都,即北蒙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竹书纪年》云:‘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墟,南去邺四十里。’是旧都城。西南三十里有洹水,南岸三里有安阳城,西有城名殷墟,所谓北蒙也。”(此据《史记•殷本纪•正义》引,而《玉海》引无“是旧都”以下文。)又曰:“《竹书纪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254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
视此,安阳殷墟本为盘庚所迁之殷都并不可疑。但自杜佑《通典》始,则认为安阳殷墟为河亶甲所居。《通典•州郡》:“相州(自注:今理安阳县),殷王河亶甲居相,即其地也。”宋人罗泌《路史•国名记丁》曰:“河亶甲故城在安阳西北五里,河亶甲冢在城外西北隅洹水南岸。”吕大临《考古图》记载有河亶甲城出土的铜器。此后,元代纳新著《河朔访古记》(《守山阁丛书》卷二十三)也说:“安阳县西北五里四十步洹水南岸河亶甲城,有冢一区,世传河亶甲所葬之所也。”随后,又有一些人坚持认为安阳殷墟非盘庚所迁,而为河亶甲所居之相。
过去探索盘庚迁都的地望,主要是依据所能见到的文献资料,由于文献记载常常出现不同看法,后人据此又各持一端,往往出现分歧意见,从1899年发现甲骨文,到1928年殷墟发掘开始,直至今日大量考古资料出土,诸如宫殿、宗庙遗址、各种类型的墓葬、祭祀坑、制骨作坊、铸铜遗址以及青铜器、玉器等,这些文献以外的资料向人们表明:安阳殷墟确应是盘庚所迁的殷都,而非河亶甲之相都。因此,安阳殷墟为河亶甲所都一说,已被考古发掘所推翻。
然而,问题并没有就此而止,这是由于若承认安阳殷墟是盘庚所迁,直到纣亡的“更不徙都”的都城,那么,显然又与许多文献的记载不相合拍,例如:
《史记•殷本纪》记载: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
《史记•三代世表》:“帝庚丁、廪辛弟,殷徙河北。”
《汉书•地理志》“河内郡•朝歌”下班固自注:“纣所都,周武王弟康叔所封,更名卫。”
《水经•淇水注》:“(朝歌城)《晋书•地道记》曰:‘本沫邑也’……殷王武丁始迁居之,为殷都也。”
《括地志》:“纣都朝歌在卫州东北七十三里朝歌城是也。本沫邑,殷王武丁始都之。《帝王世纪》云:帝乙复济河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矣。”(《史记•周本纪•正义》、《玉海》四、《通鉴地理 通释》卷四“商都”引。)
《史记•殷本纪•集解》在《史记》盘庚……乃遂涉河南,治亳”下曰:“郑玄曰:治于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亳。”皇甫谧曰:“今偃师是也。”
《殷本纪•正义》:“《括地志》云:……河南偃师为西亳,帝喾及汤所都,盘庚亦徙都之。”
面对这些纷繁的记载,如何能确定安阳殷墟为盘庚所迁之都,而且至纣之灭更不徙都呢?过去有种不可取的办法,即一概否定与《竹书纪年》不同的记载,似乎这样就可以划一,把其它文献记载,要么说成是伪书,要么说成是误记,或者说成是后人篡改。

诚然有一些文献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认真考辩,但若无可靠证据,随意去否定一篇文献或一条重要记载,那是一种再简单不过的办法,然而又是一种无助于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了更好地解决商代后期都城的确措,就必须从杂芜的史料中找出商代都城的特点,帷共如此,才有可能正确解释一此素来是相互矛盾的文献资料。通过资料考证,以及商时期的都城特点是:它既具有都城雏形阶段的某些因素,又有后世都城的一些特色,可以说,在都城设置上,夏商时期既不同于以往的不稳定性,又不同于后世的一部独尊,换言之,是两都或数都并存,而并存的都城中则有一个是主要都城。为说明这一问题,今举要例如下:
1、夏代初年的都城。据《世本》记载,“夏禹都阳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史记•封禅书•正义》引)《帝王世纪》曰:“禹受封为夏伯,在《禹贡》豫州外方之南,角亢氐之分,寿星之次,于秦汉属颖川,本韩地,今河南阳翟是也。受禅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于汉平阳、安邑皆属河东,晋阳属太原。”(《太平御览》一五五引)这些记载虽有错乱,又一时难以理清,但夏初的两都或数都并存,则是昭然可见。
2、夏代末年的都城。古本《竹书纪年》曰:“大(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汉书•地理志》“北海郡•平寿”条下注引)据此,桀都当在斟寻,而《尚书•汤誓•序》:“伊尹相汤伐桀”,伪《孔传》曰:“桀都安邑”此应为桀之另一都城。
3、先商时期。《左传》定公九年记载,祝佗论周康叔曰:“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搜。”是知,早在相土时已有二都之说。
4、商初之都城。商汤灭夏后,曾出现三都并存局面:《汉书•地理志》山阳郡•薄”下注:“臣瓒曰: 汤所都。”又《汉书音义》引臣瓒案:“汤居亳,今济阴薄县是也。”(《诗•玄鸟•疏》引)后世称此亳为北亳;《帝王世纪》:“殷汤都亳,在梁。”(《史记•封禅书•正义》引)《水经•睢水注》:“(睢水)又东迳亳城北,南亳也,即汤所都矣。”《括地志》:“宋州谷熟县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即南亳,汤都也。”(《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此即后世所称之南亳;《汉书•地理志》班固自注:“偃师:尸乡,殷汤所都。”《水经•谷水注》:“阳渠水又东迳亳殷南。班固曰:‘尸乡,故殷汤所都’者也,故亦曰‘汤亭’。”《帝王世纪》、《括地志》也有类似记载,此亳即后世所谓的西亳。这三亳皆为汤时期的都城,其说详见拙作《南亳、北亳与西亳的纠葛》一文①。
以上几例足以说明夏商时期确实存在着两都或数都并存的现象。所以呈现这一现象,正是由于上述所说的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夏商时期,社会的发展刚刚进入“文明”阶段,国家也刚刚形成。当时的国家政权机构简单,基础薄弱,在国家统治的范围内,山川阻隔、地旷人疏,而且在王朝统治区域周围,散布着许多“方国”或氏族部落,有的“方国”或氏族部落甚至没有远离王朝的中心区域,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若只是在王朝的中心地区建立一个都城,以应付对“全国”的统治,那是远远不够的。所以王朝的统治者往往在主要都城之外,另建一个或数个都城,我们姑且称之为辅都。
辅都内有宫室、宗庙,国王有时到这里巡视、祭祀或进行其他活动,因此也可以称之为都城。不过,这种辅都大多为军事重镇,或设在离主要都城不远的地方,作为拱卫主都的门户,或设在远离主都的险地,以作为统治偏远地区的补充,对此,上述所举实例就是最好的说明。
夏商时期的两都或数都并存的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交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国家权力的逐步集中,而渐渐被一都独尊的制度所替代。具体地说,进入西周以后,一都独尊制度才确定下来,如《白虎通》说“夏曰夏邑,殷曰商邑,周曰京师。”“京师者何谓也?千里之邑号也。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居故以大、众言之, 明什倍诸侯,法日月之径千里。《春秋传》曰:‘京师,天子之居也’。”在此《白虎通》虽无意却实在道出了殷周都城制度的不同。
尽管西周时期大体上形成了一都独尊制度,并一直沿用下去。但即使在一都独尊制度形成以后,夏商时期的两都或数都并存的设置制度并没有一下完全消失掉。这是由于每一个重要事物,每一种制度,决不会突然而生,又嘎然而逝,它的来去都有一个过程,夏商的都城制度虽被一都独尊所替代,但它的影响久久没有消失。例如,西周本都于宗周,后来又在洛邑建立了成周以作为镇抚殷遗民和控制东方的军事、政治基地,这也是两都并存的孑遗。不过, 西周的二都,主次更加分明。《史记•

周本纪》记载,“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综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矣,而周复都丰、镐。”意思很清楚,说明周有二都,但以丰、镐为主要都城。事实说明,越是往后,辅都的作用越来越不重要,甚至有的是等同虚设。例如,至东汉“光武中兴”时,既都洛阳,又置南郡;三国时期,魏以长安、谯、许昌、邺、洛阳为五都,其中的辅都如南郡、谯等只是名存而已。由此可见,都城设置是由不稳定的数都并存逐步走向集中化的一都独尊。而夏商时期,由于为其所处历史条件所决定,在都城设置制度的发展中,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
盘庚迁殷以来都城的确指
了解到夏商时期都城制度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抓住两都或数都并存的这一特点,就有可能找到解决盘庚迁殷以来都城问题的途径,也就有可能对诸文献中的几种说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兹先言安阳殷墟说。盘庚迁殷以来,一直以安阳殷墟为其都城,直至殷亡为止,这应是不移之说。从文献记载上看,还是《竹书纪年》无论是《史记》,都有较为明确的记载,而且这些文献也是迄今见到的言及盘庚迁殷地望的最早记载,若与考古发掘,甲骨契刻相互佐证,则更能确指其地望。从大量的考古发掘资料看出,殷墟文化可分为四期(即大司空村一至四期),大体说来,殷墟一期的年代约相当于盘庚至武丁以前,下限或晚到武丁时期;二期相当于武丁、祖庚,祖甲时代;三期相当于廪辛至文丁时代; 四期相当于帝乙、帝辛时代②。这四期文化有一个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正如邹衡先生所言:“殷墟文化第一期’至‘殷墟文化第四期’,中间没有缺环……殷墟文化第四期第7 组的年代’已与西周早期衔联。由此证明,商代末年(包括帝辛),殷墟仍为王都③。”不仅其文化发展有连续性,而且安阳殷墟的范围也比较大,总面积约为24平方公里,在这一范围内,文化内涵也十分丰富,其中尤为使人注目的是在洹水南岸的小屯村东北地发现了商代的宫殿、宗庙区,这是作为都城的一项重要依据。据《说文解字》曰:“都,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释名•释州国》:“国城曰都。都者国君所居,人所都会也。”看来,安阳殷墟有宫殿、宗庙,有统治阶级的大型墓葬,有大量的当时的文字——甲骨文,有连续发展的丰富文化,又有古代文献的明确记载,说它是盘庚迁殷以来的商代都城是不必置疑的。
再言西亳故居。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水经•谷水注》曰:“阳渠又东迳亳殷南,’昔盘庚所迁,改商曰殷,此始也。”《帝王世纪》曰:“殷汤都亳,在梁,又都偃师,至盘庚徙河北,又徙偃师也。”(《史记•封禅书•正义》引)《括地志》曰:“河南偃师为西亳,帝喾及汤所都,盘庚亦徙都之。”(《史记•殷本纪•正义》引)。上述这些记载说明,盘庚时期确有二都并存, 即除主都在安阳殷墟外,西亳故居则为其辅都。《史记•殷本纪》说盘庚既都河北,又复居西亳,《帝王世纪》说是盘庚徙河北,又徙偃师,《括地志》既言“相州安阳本盘庚所都”,又言“河南偃师为西亳,帝喾及汤所都,盘庚亦徙都之。”可见都注意到盘庚有二都,不过,由于局囿于后世一都独尊的框框,把这一现象硬说成是迁徙,则是不足取的,而《史记》仅说是“复居”,可见司马迁是有所了解的,我们准确地理解《殷本纪》的这段话,应该是说,盘庚自奄迁至殷地(河北),后来又南向渡河,在商汤的西亳故居又设立了另一都城。这一历史迹象在现今的考古发掘中也能得到反映。1983年春季发现的偃师商城遗址,本应为商汤灭夏后的西亳都城,是商代早期的一座大城,特别是由于对其西城门的发掘,证明此城门的年代应早于二里岗期下层,从而说明偃师商城是商代早期兴建的④。又据《偃师商城的初步勘探和发掘》⑤一文说:“在与二里岗上层相当的某段时间里,城墙曾作过修补,该城废弃的年代,约相当于二里岗上层晚期或更迟一些的时期。”这些考古资料说明,很可能是偃师商城在商初筑成并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即被放弃,而在二里岗上层晚期或更晚一些时间,曾进行了修补,重新使用过,所以这座城的城墙出现了两次夯筑的现象,其第二次夯筑,在时间上则正与盘庚时期大体相合,正符合“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这一记载。当然,盘庚渡河南所设的这一都城,只能是辅都,其主要都城一直是在安阳殷墟。
至于盘庚所设的这一辅都是何时取消的?由于文献资料匮缺,实难论定,也许终商之世一直保留其都城名义。这可以使我们联想到魏之五都,据《水经•浊漳水注》说:“魏因汉祚,复都洛阳,以谯为先人本国,许昌为汉之所居,长安为西京之遗迹,邺为王业之本基,故号五都也。”其中谯为先人本国、长安为西京遗迹,皆存其名而已。
三言朝歌。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汉书•地理志》河内郡•朝歌”下班固自注曰:“纣所都,周武王弟康叔所封,更名卫。”《所汉书•

郡国志》“河内郡”下:“朝歌,纣所都居,南有牧野,北有邶国,南有宁乡。”《帝王 世纪》:“帝乙复济河北,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矣。”(此据《史记•周本纪•正义》引,《太平御览》八十三无末句,帝乙作帝武乙。)《水经•淇水注》:(朝歌城)《晋书•地道记》曰:‘本沫邑也’.…”殷王武丁始迁居之,为殷都也。”《括地志》也说:“纣都朝歌在卫州东北七十二里朝歌城是也。本沫邑,殷王武丁始都之。”(《史记•周本纪•正义》引)
从上述一系列的文献记载,可以看出,朝歌确实是商代后期的一个都城。有的文献说是从武丁始,有的说是从武乙始,有的说是从帝乙始,也有说只是纣之都城,总之,至少在殷纣时,朝歌确实作过殷都。
除了文献记载,朝歌城历代流传着许多关于殷纣王的故事和他的活动地点,诸如传说中的鹿台、酒池、摘星楼、断胫河等,无一不与殷纣王联系起来。研究历史当然不能仅凭传说,单凭传说会把人们引向迷途,但若与文献记载相辅的传说,也是研究历史的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试想,古希腊遗址的不少发现确与传说提供的线索有关,而朝歌附近的这么多传说,难道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吗?
同时,依据传说,朝歌有“三道城”,虽然殷末的城墙现已无存,但汉代的古城墙尚能依稀可见,就在汉代古城的断壁残垣附近和传说中的摘星台附近,尚可找到零星的商周文化遗存。相信,随着考古事业的发展和考古工作的日益深入,朝歌古都的面貌会日臻清楚;相信,它的殷末都城的这段历史会日益被人们所承认。
既然我们可以肯定朝歌为殷代后期的一个都城,又肯定安阳殷墟为殷代后期从盘庚一直到纣之灭的都城,那么,二者究竟是什么关系呢?这只能从两都或数都并存的这一制度中去寻找答案,也就是说朝歌与安阳殷墟是两都并存的关系。显然,在并存的两都中,安阳殷墟是一直作为主都存在的。它与朝歌有不同的职能,大体说来,安阳殷墟主要是国王和贵族的宗庙、祭祀所在,而朝歌主要是军事重镇及田猎、游乐所在,特别是它的军事基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越往后,越显得重要。究其原因,则是由于二都所处的地理环境和政治形势所决定的。
试看,安阳殷墟的周围环境:北面紧靠洹水,再往北则有漳水,西有太行山为屏,东有大河为障,只是在它的南面是开阔的大平原,若在它南面不远的地方建立一个军事基地,无疑对保证安阳殷墟即都城的安全是非常必要的,但它的防卫在很大程度上依重了在它南面不远的军事重镇朝歌,著名的牧野之战及其结局就是证明。
据《史记•殷本纪•集解》引郑玄曰:“牧野,纣南郊地名也。”又据《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曰:“卫州城,故老云周武王伐纣,至于商郊牧野,乃筑此城。郦道元《水经注》云:自朝歌至清水,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牧野也。”可见牧野是朝歌以南的一大片开阔地带,武王伐纣大战于此,纣王兵败,遂至鹿台自焚而死。以此又可知,纣之大军主要集中在朝歌及其附近,牧野战败,朝歌即失守,整个商王朝的统治宣告结束。由于前卫军事重镇失守、主要军事力量溃败,因而作为主要都城的安阳殷墟也就不战而灭了,这正表明了朝歌的重要性和它的军事意义。
正是由于朝歌的军事意义,殷王朝才使它具有了都城地位。《史记•殷本纪》说:“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这里也有可能是指殷的辅都的变化,即帝乙时期的辅都西亳故居由河北之朝歌所替代。至少在殷纣王时期,朝歌的都城地位更加明显了,如《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伐纣后“其明日,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古本《竹书纪年》曰:“纣作琼室,立玉门。”(《文选•吴都赋》引)今本《竹书纪年》曰:“(帝辛)五年,夏,筑南单之台。”(按:此记载不误,可与《水经•淇水注》所记南单之台相参照。)看来作为国都的主要设施,朝歌是早已具备了,所以《史记•周纪》在记载武王伐纣后提到“诸侯毕从武王至商国”,《正义》则注曰“谓至朝歌”,此可见朝歌的都城地位。过去,陈梦家先生在《殷墟卜辞综述》中曾推测说,甲骨文中的商丘商,是在今商丘附近;大邑商,在今沁阳附近;天邑商,可能为朝歌之商邑,在今淇县东北;中商,在今安阳⑥。这些地望之所指是否准确,当进一步讨论,但他的这一看法确有发人深省之处,似乎他已注意到商代数都并存的事实,特别是他说中商在今安阳,而朝歌为天邑商。至少说出了两者的并存关系。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看出,商代盘庚以来仍存在着两都或数都并存的都城设置制度,尤其是安阳殷墟与朝歌殷墟的关系,只有放在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安阳殷墟,正如古本《竹书纪年》所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更不徙都”,一直是商代后期的都城。不过,由于《竹书纪年》的整理者也受到后世的一都独尊制度和思想的影响,在整理此书时,有意删掉了另外的一些不符合“更不徙都”的材料,因为另外的一些记载若不剔除就显不出一都独尊,就会违背“更不徙都”说。然而这样删削,却为人们廓清那些本来就不易弄清的遥远的历史问题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幸好有一些文献,特别是《括地志》又将“更不徙都”以外的一些材料拾掇起来,乍看上去这些材料是相互矛盾的,实质上却是客观事实的反映。正是这些错综复杂的记载才为我们今天研究这一课题留下了宝贵资料,使我们得以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此可见,古人的删削标准往往不利于某些问题的解决,这是我们使用古代文献时所必须严格注意的。安阳殷墟与朝歌殷墟的关系不仅在文献记载中可以反映出来,就是放在东西方文化比较中,也可以得到解释。类似安阳殷墟与朝歌的这种关系,在古希腊社会中也时或见到。例如在克里特岛的米诺斯文化期中,在发掘出克诺斯宫殿的同时,在其北部的马里亚和南部的淮斯托斯还发现了两个宫殿⑦,即所谓的“国王别墅”,这与数都并存的现象有某些相类似之处,所以说安阳殷墟与朝歌殷墟的并存关系,即使是放在世界古史范围内,也是应该得到承认的。
注:
①李民:《南亳、北亳与西亳的纠葛》, 载香港大学《东方文化》1983第2期。
②参见郑振香:《殷墟》,载《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
③邹衡:《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208--209页。
④ 参见赵芝荃、徐殿魁:《河南偃师商城西亳说》,《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入》1985年版。
⑤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魏故城工作队:《偃师商城的初步勘探和发掘》,《考古》:1984年6期。
⑥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256—257页。
⑦参见兹拉特夫斯卡雅著,陈筠、沈澄译:《欧洲文化的起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44页。
(作者:李 民)
附:殷代积年表
注:此积年表后经考证已作修改,时间为254年。

(摘自:《安阳古都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出版103—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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