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文汇 (一卷)      

清末以来淇县的私塾
说古论今 - 清末以来淇县的私塾
清末以来淇县的私塾
 
作者:常永海  加入时间:2011-9-20 22:32:56

官学、私学和书院是淇县教育史上的三大系统。私塾是私学的一种,在淇县有着悠久的历史,它为普及和传播文化知识,培养人才,发展教育起过一定作用,本文就清末以来,淇县私塾的演变、办学形式,教育内容及教育方法等作一简述。

一、私塾的演变

    清代淇县的基础教育,是社学、义学和私塾,私塾则是最为普遍的初级学校。  

     据调查,清末和民国时期,私塾遍及全县,“弦涌之声,往往相闻”。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废科举,兴学堂”之风,势在必行。淇县“以化私塾为学堂,企教育之普及为宗旨”,据上级规定:首先在城内及有条件的村庄对私塾进行改良。共分三步,第一步为塾师入师范讲习所;第二步为加课算学、体操、置黑板,设讲台,学生面对教师而坐,按期举行年考、期考;第三步为加课格致、历史、地理、修身,均用部定教科书,实行初等小学一切规则。直到宣统三年(1911),淇县在城内及关外改有官立高等小学1所,师范传习所1所,高等预备科和半日制学堂各1所,初等小学堂15所,农业、商业学堂各1所。又据省学务公所资料统计,淇县有简易识字学塾21所,其中县城4所,农村17所,共有学员440人。之后,淇县私塾一部分改为初级小学,但也有一些未改。因此,直至民国年间,全县农村仍有不少私塾。民国27年(1938年)日本侵入淇县后,除在全县建有八所完小和一处女校外,私塾在农村又有发展。直到1947年全县解放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小学教育,逐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子女入学的需求,私塾也就随之绝迹。

二、 办学形式及教材

清末及民国年间,淇县私塾基本分两类:一类称“家塾”,是教师私人设馆,教授学生,谁上学谁出资。另一类称“义塾”,是地方宗族或庙产资助,延师教学,招收对象多是贫家子弟,带有慈善性质。

私塾对于入学年龄、学习期限一般没有统一规定,学制长短完全取决于学生及其家长,一般每年教学10个月。私塾教学设备比较简单,一般一间或两间房子,学生自带桌凳,桌凳各式各样均有,学生学习围桌而坐。塾师报酬称“束修”,由塾师与主办人或学生家长面商而定。支付或实物或银两,入学时一次交清,或按月支付,或放寒假时结清。总之,不同的私塾,其学生交费的多少、方式、时间等都不一致。

淇县私塾教材,基本由以下几种:

1、综合识字课本,通常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必须杂志》等。

2、诗文教学课本,一般有“千家诗”、“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以及“声律启蒙”、“幼学琼林”等。

3、儒家经典:“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告子”。

4、由塾师结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风土人情、请帖书信等自编一些教材。

私塾还十分注意道德品质教育,施教时除遵循知、情、意、行等一般法则外,尤其注意教养,其所施德育的内容,尽管有不少封建的糟柏,应予批判,但其注重教养,“以养育德”的原则,确是可贵的,有价值的。

三、 教学方法

私塾教学,基本上是“读、写、作”三件事。“读”是阅读,

“写”是写字,“作”是写作训练。阅读包括教书、背书、理书、讲书四个环节。“教书”是教师布置新课,教学生读书,指导学生读书的第一步是教“句读”,使学生逐字逐句点读分明,以便理解文意。读书时,教师要求学生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并且要字字读的响亮、准确、熟练。熟读不仅是为了读书成诵,也是深入理解书中内容的重要所在,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主要手段。“背书”是用来督促检查学生读书的重要一环。私塾的学生几乎每读必背,背即背熟。“理书”是温书,是复习过去已经学过的知识。私塾有读新书不忘旧书的制度。“讲书”是教师讲解书意,讲书的顺序是先讲后贯。就是先讲清文意,再讲全文的基本思想。私塾一般采用个别教学。讲解时教师是从学生的天资高低,学识基础出发,“因材施教”。

在私塾的整个教学活动中,书法教学占用重要地位,每天中午和早饭后一般为书法练习时间。先是教学生握笔、运笔方法;其次进行“描红”、“映格”临帖练习。总之写字教学在私塾中形成了一定的程序,不失为传统书法教育的一套有效方法。

写作练习,在私塾中是一门重要课程,有一套传统作法,作文从模仿入手。注重基本功训练。勤于练习,精于批改。

虽然私塾散处于穷乡僻壤,塾师地位低下,生活清贫,负担繁重,时又有“家有三斗粮,不当小孩王”的俗语,然而不少私塾的读、写、作教学质量并不低。学生就业之后,一般都有一定的阅读书写能力,这与私塾的教学有方分不开,也和广大塾师的精心教授有密切关系。

四、 一般常规

    清末以来,淇县私塾屋正壁一般都供(贴)有“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的牌位。学生每天上学、下学时要对孔子牌位施礼(或作揖、或鞠躬),牌位前桌子上摆有塾师的文房四宝、戒尺、戒枋、“恭签”等。戒枋起警告作用,当学生注意力不集中或讲话或打瞌睡时,塾师就用戒枋拍桌警告学生。戒尺是体罚学生的工具,也称“手板”,当某学生违犯塾规,或者没完成塾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时塾师即用戒尺体罚学生。“恭签”也叫“出恭签”,即“出入证”。当学生要上厕所或做其他事情离塾时,必须向塾师领取恭签,表示取得允许,恭签只有一块(系一块长木条制),必须前一人交回后,第二个人才能领取离开。恭签的正面写着“出恭入敬”背面写着“谨守学规”。除此之外,塾师还经常要求学生“敬惜字纸”“字”是圣人的脸,敬惜字纸,就是尊敬圣人,尊敬圣人就要学圣人把书读好,读书是世间第一等好事,切不可贪玩,贻误终生。对写废了的字纸,要扔入纸篓,纸篓满了焚烧之,不可扔入茅坑,扔入茅坑是对圣人的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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