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文汇 (一卷)      

李国秀终于未逃出人民法网
说古论今 - 李国秀终于未逃出人民法网
李国秀终于未逃出人民法网
 
作者:常永海  加入时间:2011-9-20 22:30:10

解放前国民党淇县县党部和县政府的主子们,狼狈为奸,敲诈勒索,假公济私,鱼肉乡民,无恶不作。而他们手下之爪牙也上行下效,大刮民财,则有过之而不及,李国秀便是其中之一。

李国秀系淇县城南关人,1938年2月13日,日军侵占淇县以后,他千方百计当上了汉奸,挖空心思给日本主子效劳,阳奉阴违,心狠手辣,办了很多欺压百姓的坏事。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李本应受到惩处,但他摇身一变,投靠了张景源(国民党淇县县长),当上了县保安团的分队长,威风凛凛,横行霸道,不可一世。种地纳税,自古以来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李国秀在充当日本汉奸时,搜刮民财,在县城东北的崔庄村买土地20亩,让佃户耕种,每年他五成分粮,只收地租就是不纳税。崔庄村历任保长惹不起他,不敢向他索要,就是要他也不给,因此将其所欠税捐都均摊到崔庄广大群众身上,群众恨之入骨,敢怒而不敢言。暗地有诗云:“李国秀活阎王,光收地租不纳粮。群众灾难他不顾,皇粮摊在全村上。”

1946年初,崔庄改选朱希贤为保长,朱性格刚强,说话算数,吃软不吃硬。有的群众用激将法给其开玩笑说:“你当保长也是个软蛋货,也是欺软怕硬,人家城里那个姓李的税捐,还不是仍然不交,照样摊到全村人身上。”朱当即怒气冲冲地说:“你们瞧着,他少交一个粮食粒都不行。”

1946年秋后,李派人来取地租,让佃户赶着大车给他往南关送,当一车粮食装满后,朱听说了,马上派了几个年轻人,将其一车粮食全部卸下,顶了税捐。

事情发生后,李国秀恼羞成怒,认为崔庄村这个朱保长不抬举他,丢了脸面,于是凭权势状告崔庄村朱希贤,而朱凭崔庄村群众的财力支持,走上了被告席。一方有势,一方有钱,官司打起来。最后朱把官司打赢了,李认为自己更是大失脸面,对朱更加怀恨在心,有朝一日决心让他断根绝苗。

1947年4月3日,淇县城解放,李国秀逃之夭夭,到县东南卫河边皇甫村一带,投靠了国民党土匪还乡团头子杨富,当上了个还乡团的小头目,认为复仇时机已到。于同年农历6月20日深夜,天气热得人们透不过气来。李国秀伙同喽啰到崔庄村,冒充八路军以查户口为名,叫开朱的家门,将朱及全家男女老幼9口人(男四女五),一个个叫到院里,用各自之腰带捆绑跪倒在地,一一枪杀。只剩朱的一个四弟朱希孟没被找到,幸免于难。

事情过后,朱希孟未加分析,误认为是八路军枪杀了他全家,匆忙办妥全家之丧事后,偷偷地逃出淇县城,到新乡(当时新乡未解放)一家粮坊当伙计为生。谁知真是冤家路窄,这个粮坊恰巧也有李国秀的股份,李在粮坊经常出出进进,发现未被杀绝的仇人朱希孟也在此。心想:那次杀你,你命大,没被找到,便宜了你,现在你送上门来,自找苦吃,杀你个断根绝苗还有啥说。而朱希孟并不认识李国秀,所以对李还是以礼相待,亲亲热热。这时李决心下定,于一个漆黑的深夜趁机将朱骗到新乡郊外给杀掉了,这朱家真是被杀的断根绝苗了,李心里暗喜,认为仇报了,目的得到了,觉得心安理得,整天乐滋滋的,但是好景不长,末日终于来临。

俗话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时机已到,一定要报。”作恶多端的李国秀也不例外。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兵临新乡城下,新乡和平解放,李 无处藏身,费九牛二虎之力,又逃至开封等地隐名换姓,企图隐藏下来,然而事与愿违。1955年冬中共中央在全国开展了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运动,这个血债累累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李国秀,被广大人民群众检举出来了,终未逃出人民的法网,于1958年7月被抓获归案,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死于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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