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9 燕昭安
关于王越用人,还有一个故事。一天傍晚,外边大雪纷飞,王越和几个军官在军帐里面,正围着炉子喝酒,旁边一群歌妓表演助兴,有的抱着琵琶弹唱,有的轻歌曼舞。这时候,一个小校从外边侦察敌情回来。这个小校头上顶着雪花,靴上都是冰碴,站在那儿汇报在敌人那里侦察到的情况。听他陈述敌情,头头是道,条理清晰,王越发现这个小校是个人才,非常高兴,顿时把这个小校当成宝贝似的。没等小校说完,王越亲自端着金子做的酒杯,连声说你辛苦了,添酒让小校喝。然后又让小校挨着自己坐下,让歌妓专门为小校弹琵琶唱一曲。杯子的酒喝完了,王越说这个杯子是纯金的,拿走吧,这个金酒杯赏给你了!
这还不算完。王越和小校聊了一会儿,越发感觉这个小校有军事头脑,话说完更加高兴,指着歌妓中长得最漂亮的,问:“你把她带走怎么样?”小校吓了一跳,赶紧趴下磕头谢罪,说我可没有这想法呀。王越大笑,真的把那个歌妓赏给了小校。这个小校后来打仗勇敢,对王越死心塌地,忠贞不二。
王越治军,恩威并重。打仗不是开玩笑,你光靠奖赏,或者光靠惩罚,都不行。还得恩威并重,灵活掌握。《明史》上讲,有的将官被别人告发,有点毛病,有的是生活作风有问题,有的受了点贿赂等等。王越了解了情况,除了批评教育,处罚的时候先搁置起来,但是讲明,看你的表现,许诺打仗的时候立了功,就既往不咎。“于是将士感泣,无不用命者。(《蓄德录》)”这些戴罪立功的将士,后来都作战勇敢,出生入死。
一生六次遭弹劾
王越打仗,不因循常规,不死搬兵书,能洞察战争形势,摸清敌我实情。再加上他关心士兵,奖罚分明,善于用人,将士们愿意为其拼命。因此,明朝西北边疆的安全,离不开王越。王越在,西北宁,王越离开,西北乱。
王越这样的军事将领治军有方又战功卓著,应该是国家的功臣和栋梁。然而与这种荣耀所相对的,是王越并不顺利的人生。明朝皇帝对武官存有戒心,在疆场厮杀拼命的将军,反倒经常受到皇帝身边的文官、宦臣们诬蔑陷害。
明朝缺少雄才大略的皇帝,多的是围绕在皇帝屁股后的文臣、宦官,阿谀奉承,吹牛拍马。他们害怕武官功高盖主,居功自傲。哪一个人会打仗、能力强,皇帝害怕他夺权,文臣们害怕他权势压过自己,所以就形成这样一种局面:皇帝和大臣心照不宣,共同想方设法罗织罪名迫害功臣。
王越在边关干了二十多年,就受过六次弹劾,两次被迫交出兵权。这边打了胜仗,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呢,上边的处分可来了。贬官,降职,甚至罢官。
第一次遭弹劾是王越刚当官不久,他父亲突然去世。王越赶紧回乡给父亲办丧事,走得急没来得及等到来接替他的人,没有交接好。因为这个,遭受第一次弹劾。这次受处分,多少也是有点冤枉的。父亲去世,按照规定是必须回乡的,离开工作岗位,回家乡守孝三年,这叫做“丁忧”。名义上是三年,实际上是两年零三个月,“自闻丧日起,不计闰,守制二十七月,期满起复”。
可是十年以后,王越的母亲去世,皇帝却下令“夺情”。什么是“夺情”呢?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停掉职务,坚守岗位。因为这个时候边关吃紧,所以朝廷要求王越不得回家乡守丧。看来守丧不守丧,是“丁忧”还是“夺情”,都是朝廷说了算。
第二次受弹劾更亏。成化七年(1471),王越当大同巡抚的时候,带着兵去支援延绥。延绥即现在陕西榆林一带。在延绥打了大胜仗后往回赶,才回了一半,延绥那里又告急,北元组织了更多的兵力来反扑了。怎么办呢?还得王越回去继续支援。可是朝廷不直接说让他回去支援,而是弹劾王越,说他擅自撤兵。要想待罪立功,就得再次去延绥战斗。
打了漂亮的胜仗,反而受弹劾,给的理由确实有些勉强。王越从大同来支援延绥,圆满完成任务回自己的防地,不是很正常的吗?陕西甘肃离京城几千里,来回传递命令要等多长时间!能够算擅自撤兵吗?这个弹劾,其实是朝廷对武官的管理手段,你一有功,马上就得杀杀你的威风,省的你翘尾巴。
一年以后,第三次弹劾又来了。成化八年,王越和平虏将军赵辅看准一个一举全歼敌军,把北元彻底赶出河套地区的机会,就上奏皇上,要求增加几万兵力。结果朝廷一直议而不决,等来等去,等来个弹劾处分。朝廷的一些官员污蔑王越、赵辅欺瞒皇上。好在弹劾来得不明不白,就是为了打击打击功臣,倒也没人具体来落实弹劾,一切照旧,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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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盐池之战的罪与功(王越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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