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学者(朱彦民)新著推测:仓颉与商契或是同一人 南开学者(朱彦民)新著推测:仓颉与商契或是同一人
浚县3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浚县》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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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学者(朱彦民)新著推测:仓颉与商契或是同一人
 
作者:马献忠 员陆阳  加入时间:2014-5-10 12:48:59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马献忠 通讯员陆阳)“造字圣人”仓颉与商族祖先契可能是同一个人。近日,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朱彦民教授在出版的新著《商代社会的文化与观念》一书中,详细阐述了这一新观点。

  朱彦民认为,“仓颉”可能就是“商契”。因为“仓”、“商”二字古音邻纽双声、同为阳部叠韵,听起来十分相近,可以通假。他以《尔雅·释鸟》中“仓庚,商庚”为例解释说,“颉”、“契”二字古音分属见、溪,同为牙音,发音部位相同,又同属于屑韵,因此可以通转。

  朱彦民指出,古代多以某人发明什么就以什么命名,尤其是某一部族首领的命名,比如周的先祖,以其族发明稼穑,擅长于农业生产而名曰“后稷”。东夷人先祖,以其族发明音乐,善于歌舞而名曰“夔”;又以其族发明陶器而称其首领为“皋陶”。殷商先人发明了契刻文字,所以称其族首领为“契”。

  朱彦民认为,关于“仓颉造字”说,近现代学者对此说法多持批判态度,认为文字由群众集体创作,不是某个人的功劳。如章太炎先生就不相信仓颉见鸟兽之迹而创造书契文字,“未有仓颉之前,民众画地成形,自为徽契”。创造汉字的并不是一个部族,更不是一个人。但是,原始文字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需要一个或少数几个人来对文字进行制定和加工整理,而商契可能就是对此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仓颉”之一。

  书中指出,《释名·释书契》说:“契,刻也,刻识其数也。”最早的文字不是书写的,而是刻划的,如在陶器、竹木简、占卜甲骨、玉石等器上,今天考古发现中有许多史前的各种质地上的铭文刻辞,就是证据。这种契木记事而后为文的事,或许就发生在先商时期的商族祖先那里。

  根据《史记·殷本纪》中记载,当时契在以舜为主的部落联盟集团中身为司徒,掌教化之职。可见商族是当时掌握最高文化的氏族之一,刻木记事,正是他们从事的职业。所谓“惟殷先人,有册有典”,也正好印证这一说法。因此,由这个民族首先发明了契刻文字是自然而然的事,这或许正是商族始祖所以被称为“契”的真正原因所在。

  《商代社会的文化与观念》全书共54万字,朱彦民教授经过20多年的酝酿和积累写作完成,系统讨论了多种代表商代社会文化特征的文化形式和商代社会存在的习尚观念。为什么“旁门左道”指的是不正统的派别?为什么大家把“无出其右”用作赞誉才学登峰造极的人?为什么中国人“无酒不成席”……书中指出,国人现如今这些常用的词汇、常见的生活方式,却都与3000多年前商代殷人的文化观念息息相关。

  该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从文字、青铜器、占卜文化、车马文化等方面,追溯这些文化形式的来源与发展过程,详细描述了这些文化形式在商代存在状况与演变模式,向读者展现出商代文化发展的概貌;下编从反映商代色彩观念的“殷人尚白”,反映商代方位观念的“殷人尚右”,反映商代饮食观念的“殷人尚酒”三个方面出发,从考古学和文字学材料考论这些观念的确然存在状态,深入剖析其存在的社会因素和历史背景。

  据了解,该书在研究方法上的一大特色,是遵循了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将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甲骨文材料、青铜器金文材料结合在一起,相互印证,史论结合,力求做到论点新颖,论证充分。

  当代著名甲骨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王宇信认为,当今学术界对于商代文化与观念的研究,虽然屡有一些散篇论文,但对于反映殷商时代社会特征的文化因素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系统而全面的专著比较少见。这本书的写作是朝此方向前进的有益探索。





 

 
     
南开学者(朱彦民)新著推测:仓颉与商契或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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