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90后”大学生的骄傲 他是“90后”大学生的骄傲
名城浚县2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浚县》第二卷

 

   

古今名人 - 当代名人 - 他是“90后”大学生的骄傲
他是“90后”大学生的骄傲
 
作者:常凯 李觊  加入时间:2013-6-14 16:00:51


  5月18日下午,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读书的邢二朋,在开封城北的黄河里接连救出了3个人。这个有着一张娃娃脸,生就一副乐天性情的22岁小伙儿,做了一桩黄河岸边水性颇佳的汉子都不得不竖起大拇指的事情。在他的家乡鹤壁,邢二朋黄河救人的事迹引起了市民热议——“他是鹤壁的好儿郎”

“他是90后大学生的骄傲。”市民小张与邢二朋同岁,小张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他的老师还提到了这件事。“邢二朋的先进事迹,最近在网络、报纸上广为传播,我们体育老师在课堂上针对遇到突发情况如何进行正确救护,给我们专门上了一堂课。” 

“90后的好青年,邢二朋给他的同龄人起到表率作用。”淇滨区一所学校的秦老师说。

“邢二朋,好样的!不是谁跳到黄河里都能把人救起来,而且能一下子救3个人,这小伙儿了不起!”在淇滨区华夏南路一阅报栏前,正在看报纸的廉先生说。

“邢二朋救人引发关注,但我们更应该关注他救人的事迹所传达的正能量。”市民卢女士说。

也有部分市民对邢二朋救人一事持有不一样的看法。市民王女士说:“我的孩子也喜欢游泳,看到邢二朋的事迹,觉得这个孩子不错,不过想到他跳到黄河里救人,还是替他捏了把汗。”

“当时邢二朋就没为他的家人想想?还好他没出事,要是他有什么不测,对他家来说就是雪上加霜啊。”市民康先生说。

市民丁女士说:“邢二朋的这种行为应该鼓励,但是需要根据自身能力采取行动,自己如果不会游泳,冒然跳进水中救人,这种行为不可取,要提倡力所能及,力所不及就要采取其他办法。”“我会把奖金捐给最需要的人”  邢二朋的事迹传开后,我市有关部门和邢二朋的学校派人来到他的家中慰问,并送来见义勇为奖金。可邢二朋表示,他会把奖金捐给最需要的人,把这个钱用到社会最需要的地方。他的这一行为,引起不少市民议论。

一些市民称赞邢二朋捐出奖金是一种义举。“做了好事还能想着帮助更需要帮助的人,这孩子不错,心地好。”

市民王奶奶在看到了邢二朋的救人报道后,直夸二朋这孩子实诚。

市民李先生则理智分析了一下邢二朋奖金的问题。“邢二朋已经受到许多媒体关注,已经将他推到了舆论浪尖上,对于奖金也一定会引起众人关注。”李先生说,邢二朋有意捐出奖金肯定是好事,但既然是奖金,邢二朋便有权支配。邢二朋家境贫困,他本身也是需要帮助的人,无论从需要还是情理上,利用奖金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未必不可,大可不必过多在意别人的目光,而公众也应对此给予充分理解。

“我看了相关报道,知道他家境也不好,幼年丧父,母亲靠打零工抚养他,这样的家庭状况,奖金就不一定要捐出去了。跳水救人是见义勇为精神的体现,当时他肯定没想过自己会得到一笔奖金,奖金可以看作是他应得的。”彭女士认为,捐出奖金就是帮助有需要的人,而对于原本就不富裕的邢二朋一家来说,他们就是需要帮助的人,把奖金留下无可厚非。“救人需理性”

在市民热议邢二朋见义勇为的事迹时,也有市民想起之前淇县籍武警战士吕俊峰在湖北救人成功自己却不幸遇难的事情。

“一个是武警战士,一个是在校学生,他们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学习,但结果更值得我们反思。”李女士说。

“他跳下黄河施救万一没有成功,那岂不是又一个不幸,救人这事情还是量力而行。”市民赵先生说。

“他们都是我们的英雄,都是最可敬的人,是我们身边的榜样。”市民康女士说,“他们的精神都值得学习,但跳水救人仍应从实际出发,见义智为、科学和理性施救。”[延伸]

用制度为见义勇为护航

  日前,新的《河南省公民救助行为保护条例》已进入立法调研程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过后,有望以法律形式,规范保护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者的权益。

自2008年中央文明办在全国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以来,我省近10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称号。仅2011年上半年,我省就有4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

省文明办负责人介绍,河南的道德实践活动,体现了百姓认同、社会崇敬、时代呼唤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更多的人受到道德的感召,让更多人见贤思齐、精神升华,有力推动了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他是“90后”大学生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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