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慎的“作乐之盛称殷”不宜轻易否定
(本文为殷作斌计划编著的《中华殷氏简史》之一节 ,书中原标题为《殷字考》)
殷商传承文化研究网站长 殷作斌 2012-8-28
【摘要】甲骨文、金文的殷字字形初看起来与许慎《说文》谓“作乐之盛称殷”似有很大的差距,致很多专家开始对《说文》的说法产生怀疑。古文字学大师于省吾在其《甲骨文字释林•释殷》一文中首次提出异义。开了释殷的“持物治病说”先河。后来胡厚宣、董莲池等人从之。于、胡新说,虽也与甲骨文中殷字形状相似,但持物治病之说,却解释不了殷字后来是怎么转化成“盛、大、众、多、中、当”等转义的,也解释不了古之大礼,如殷见、殷同、殷覜、殷视、殷奠、殷祭等为何以殷命名的。其实,我们如果稍微扩大点视野,将甲骨文殳字“像手持一可击打他物之物形”与《说文》谓“殳,以杸殊人也”“杸,军中士所持殳也”结合起来考虑。脑中即可浮现出古代军乐队中“军中士”人人手持棒槌类物器击打原始鼓类乐器或自己肚子的整齐划一的集体行动的盛大场面 。这种场面极为壮观,就如现代天安门前“阅兵时”,军乐队方阵走过来时那样的威武雄壮。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是以“祀与戎为国之大事”的国家或族之大事的部落,无论是祀还是戎,国王或部落首领,都要以乐队奏乐来显示自己的绝对权威和兵力。所以在古代以“军中士”组成的军乐队演奏是举办大型礼庆活动的必备仪式。其场面之大、作乐之盛,古人即用殷字来表达。于省吾、胡厚宣等前辈专家释殷的缺点,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从一两个人的个体行为来释译殷字的含义,因此才有一人手持物器为另一人治病之说。而没有认识到殳即杸,是“军中士”手中所持的棒槌状物,用以击鼓或击打身体的腹部以演奏,许多军中士组成的军乐队演奏之盛曰殷。“军乐队演奏之盛曰殷”说强调的是殷字字形与军乐队演奏之盛大场面的联系,而许慎的“作乐之盛称殷”说强调的是军乐队集体演奏的效果。因此本文提出的“军乐队演奏之盛曰殷”说与许慎的“作乐之盛称殷”说是一脉相通的。总之,许慎的“作乐之盛称殷”不能轻易否定,如果否定了,传世文献中的诸多殷字用法和以殷字命名的诸多上古大礼,如殷见、殷同、殷覜、殷视、殷奠、殷祭等,就说不通。殷字的本初含义就是描述军乐队身带乐鼓等原始乐器,以棒、槌击之的演奏场面之大,即《说文》之“作乐之盛”。
【关键词】 殷字的本初含义 、“作乐之盛称殷”说、持物治病说、军乐队演奏之盛说
【正文】:
甲骨文中“殷”字凡三见,旧不识。自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殷》问世后[注1],人始知甲骨文中有“殷”字。过去有不少专家或认为甲骨文中无殷字,或从康熙字典释“衣”字之说:“齐人言衣声如殷,今姓有衣者,殷之谓欤。”认为古代殷、衣二字声近通用,疑甲骨文中的“衣”字即是“殷”字。查古文献,也确有殷、衣通用的情况。如《尚书·康诰》“殪戎殷”,《礼记·中庸》作“壹戎衣”。毕沅谓殷、衣“二字声本相近”。梁履绳曰:“《中庸》郑注:‘衣读如殷,声之误也。齐人言殷声如衣,今姓有衣者,殷之胄欤?”不过,笔者认为,尽管殷、衣二字因声本相近,古文献中有互相代用的情况,但也不能认为,甲骨文中的“衣”字就是“殷”字。因为据司马迁《史记》等古文献记载,“殷”是成汤代夏后的国号, 也是成汤代夏后定都的所在地名。即成汤是以代夏立国后的定都地“殷”为国号的,正如胡厚宣父子在其《殷商史》中所言:“上古时代的君王,均以其国都所在的地名作为国号,而不像后世的君主,是用国都地名以外的美称来作为国号”[注2]。而见之卜辞中的“衣”字,主要有《甲骨文合集》之7897(一期)、23429(二期)、28877(三期)、34654(四期)诸拓片,意为祭祀祖先的合祭名“衣”祭或殷王田猎之地名“衣”地。可见甲骨文中的“衣”字与成汤代夏后的国号名(或定都地)的“殷”字,应不是一个可互相代用的字。即是说,甲骨文中除有“衣”字外,应该另有“殷”字,只是以前我们不识或尚未被发现而已。
于省吾、胡厚宣胡振宇父子、刘兴隆、马如森等古文字学家释为殷字的甲骨文拓片主要有以下三片:
①《甲骨文合集》17979,或《殷墟文字乙编》276,属于一期卜辞。
②《甲骨文合集》590,或《殷墟文字乙编》4046,属于一期卜辞。
③《甲骨文合集》15733,属于一期卜辞。
殷字的字形衍变历史如下:
①甲骨文、金文:
②小篆、隶书、楷书:
殷字的本初含义有两说:
①《说文》之作乐之盛说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为:“作乐之盛称殷。从,从殳。易曰:‘殷薦之上帝。’(於身切)”。后世学者(如清人段玉裁等),皆从许说。现代群体遗传学家袁义达则不仅从许说,并加以发挥:“殷,作乐之盛称殷。殷字的左边为身的原字,表示身体的旋转,舞者之容。殷字的右边为殳字,表示手持木制之棒,乐者之器。这样舞者舞蹈之美容,加上乐人击鼓之声音,组成一幅十分美妙盛大的欢乐场面,这就是殷的本义。引申之义有殷实、殷聘、殷切、殷勤等词语。” [注3]
②持物治病说(或以按摩、灸、剌等法治疗疾病说)
首倡持物治病说的是现代古文字学大师于省吾(1896~1984)。他在《甲骨文字释林•释殷》中说:“古文殷字像人内腑有疾病,用按摩器以治之。”“说文谓‘作乐之盛称殷’应改为‘疾病之盛称殷’。典籍中既往往训殷为盛为众,又往往训殷为痛为忧,则均由疾病旺盛之义引伸而来。总之.甲骨文殷字从身从攴,像人患腹疾用按摩器以治疗之。它和作乐舞干戚之形毫不相涉。说文又不知古文之不分反正,而别于身,其沿譌袭谬,由来巳久。”[注4]
后来著名甲骨学家胡厚宣、胡振宇父子也力挺此说,并将于氏新说推广为:殷之本义是“以灸、剌、按摩的方法治疗疾病”。“甲骨文字,正象一人患病,另一人手持铜针以刺病之形”。[注5]
现代古文字学家董莲池也从于、胡新说。他认为许慎将殷之左偏旁释为“从反身”而训“归也”不可信。董氏认为,“”即“身”字异体。古文字反正无别,从金文“身”作 又作可证。“殷”,西周金文作(保卣)、(虢叔𠤳),像以殳击人腹形,应即当病痛讲的“隠”字,本义当为病痛。“作乐之盛”是其假借义。[注6]
以上新旧两说,孰是孰非,学界一时还难以定论。笔者认为许慎的“作乐之盛称殷”说不宜轻易否定。试论述如下:
2007年,香港中文大学张光裕教授撰《西周士百父盨铭所见史事试释》一文,刊布于在台北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的《古文字与古代史》第一辑。文中发表了一件前未著录的西周晚期青铜盨(学界后称此器为“西周文盨”),并对其六行四十八字铭文作了初释。此器一经刊布,立刻引起了一些专家学者的注意。黄锡全、李学勤、王进锋三位先生相继著文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发表看法。[注7]关于此器的铸造时代,三位先生一致同意为周宣王二十三年八月(公元前805年)。不管专家们如何争论,但文盨为西周晚期文物及其铭文可以补文献记载之不足或作为文献记载之佐证的学术价值是学界一致公认的。
王进锋从西周晚期尚如此重视殷见或殷同之大礼,作出了不能轻易否定许慎《说文》中关于殷字本初含义是“作乐之盛”的论断。王进锋认为在商亡后仅二百多年的西周晚期,文盨铭文中的殷字尚有如此明确的“作乐之盛”之意,以至以殷字作为周室举行君邦诸侯集体朝见天子的盛大礼仪或隆重聚会的代称,这决不会是殷字的转义,而应是甲骨文中殷字的本义。由此王进锋得出支持许说、袁说,怀疑于省吾、胡厚宣新说(持物治病说)的论断。王进锋认为,从形、音、义三方面综合来看,殷字的本初含义就是身带乐鼓,以棒、槌击之,以达作乐之盛之效果[注8]。这与上文述及的袁义达对殷之本意的诠释颇为一致。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殷字经历了从有意无字、有音无字、形音义俱全的远古初始文字、字形相对固定的殷代甲骨文、周代金文、六国文字、秦小篆、隶书、楷书等各个历史阶段,其字义也从其本初含义逐渐引伸出许多转义。但万许变不离其宗,其引伸之义总是与殷字的本义相联系的,即各种引伸之义总是与“乐盛”、“喜盛”、“大盛”、“美盛”、“富盛”、“称心如意”等使人获得极度愉快的精神感受相联系。盛者,极而不过也,中也,当也,凡使人获得极度美好而又不过限的精神感受之事、之活动皆曰殷。正因为此,商汤代夏立国时,才选择“殷”这个美好的地名作为国都,并毅然地将老国号“商”改为“殷”;也正因为此,吸取了先王屡次迁都致国力衰弱之教训的盘庚,在痛定思痛之后才决定再将国都迁回到成汤选定的“殷”地。到了东汉时,许慎据当时他能见到的古文字资料对殷字本义进行了概括、提炼,才有“作乐之盛称殷”之说。
众所周知,许慎是汉代伟大的语言文字学家、经学权威。他的《说文解字》已被历史证明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不朽著作。他为中华民族古老文化得以传承的贡献丝毫也不亚于司马迁。可惜他的经学著作《五经异议》、《孝经古文说》已经失传,要不然,我们还会从中看到他迥异于董仲舒等汉儒的经学思想火花。许慎对当时某些经师在说解经书时“人用己私、是非无正、巧说邪辞、使天下学者疑”的混乱现象,表示极大的愤慨。他编写《说文解字》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将经学的研究纳入科学的正确轨道。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部伟大著作,使后世受益无穷。语言和文字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系统工程之一,它是人类一切文明的基琏,蕴藏著无穷无尽的奥秘。人类文明之所以能够持续不断地得到进步和发展,其先决条件就在于有了语言和文字。有了语言,人类才有可能交流信息,交流经验,积累智慧。而有了文字,则能够使经验与智慧的交流和积累超越时间与空间的阻隔。如果没有语言和文字,人类将永远停留在原始阶段,无法前行。许慎的伟大之处,首先在於他非常明确地认识到文字是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赖以垂後,後人藉以识古。他立志要通过对文字全面而系统的整理和研究来“究万源”。他的巨大的作用与影响,在我国历史上延续了将近两千年。而且仍将继续不断地发挥作用与影响。他对我国文字的规范和统一所起的作用将永垂史册。(此段文字参考了董莲池蓍《说文解字考证》之姚孝遂序,在此表示感谢。文献出处见[注6]。)
许慎还有一个特别伟大之处,近两千年来没有引起学者注意。就是他能超脱他那个时代,客观公正地评论中国上古史中特别是殷周之交的一些人和事。我们知道,他那个时代,正是扬周抑殷、捧周武贬殷纣、宣扬儒学男尊女卑思想的高潮时代。就连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也打上了这个时代的严重烙印,不得不去相信并记录周人和汉室依照殷人《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神话故事胡编乱造、篡改历史而形成的东西。如在《史记•周本纪》中司马迁就如实记载了周人仿照殷人“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故事编造的神话,以便为武王灭纣、以周代殷制造遵从天命的合法藉口。在司马迁笔下,周祖弃、商祖偰、帝尧成为亲兄弟,都是帝喾的儿子,而夏祖禹又和他们是族兄弟,即是说周祖弃、商祖偰、帝尧、夏祖禹都是黄帝的玄孙,是平辈[注9]。更有甚者,周祖弃后代还有继承王位的优先权,因为他是帝喾的元妃有邰氏女姜嫄所生,而商祖偰只是帝喾的次妃有娀氏女简狄所生。元妃之子后代(周裔)属于长门,当然应比次妃之子后代(商裔)更有继承王位的优先权。加上周祖弃出生时还有一段与商祖偰出生时相似的离奇故事。弃不是一般的孩子,是因为其母姜嫄出野践巨人的脚印感而身孕。而且是在生后遭母抛弃多次而不夭折以后,才获得“弃”这个美名。让这样一个与商族同一血统兼神奇人物的后代明君姬发代替恶纣坐天下不是更符合天命么?无独有偶,汉室也为刘家做天下编出了一个刘邦出世的神奇故事,赫然写在《史记•高祖本纪》的开篇处。像这些连三岁孩童都不相信的“皇帝新衣”,堂堂史学家司马迁却捡来穿在身上。可是比司马迁迟出生约两个世纪的许慎却根本不相信《史记》的这些记载。而且对史记的扬周抑殷、捧周武贬殷纣、宣扬儒学男尊女卑思想,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或进行评论,或持批判态度,或反其道而行之,你司马迁敢扬周抑殷,我许慎就敢扬殷抑周。许慎虽然没有写出像《史记》那样的史书,但从他的《说文解字•序》,我们可以看出他不仅是经学家、语言文字学家,而且也是一位饱读史书、通晓古今的历史学家。从许慎《说文解字》的字里行间,我们就能看到一个客观、公正史学家的身影。
在许慎的笔下,不仅不受周人影响客观公正地释出了《作乐之盛称殷》的殷字本义,而且在许多字的释文中体现其逆当时潮流的“厚殷薄周”倾向。其对殷代的历史有公正评论甚至颂扬倾向,而对周代篡改历史美化自己的行为,则有较明显的批判倾向。试略举几例以证之:
①对殷代开国名相“伊尹”破格高度赞扬。这在《说文解字》全书中也是绝无仅有的。伊尹被许慎尊为“殷圣人”,即便是真正的圣人孔子在《说文解字》中也未得此殊荣。《说文解字》的“伊”字条释文如下:“殷圣人阿衡。尹治天下者。”
②对商祖偰之母有颂扬倾向,表现在“娀”字条下释有:“帝高辛之妃,偰母号也。”而对周人编造的周祖弃之母是帝喾高辛氏元妃,则只字未提。在“嫄 ”字条下仅释有:“台国之女,周弃母字也。”
③对商祖偰的释文带有褒义,而对周祖弃的释文似有贬意,完全抛弃了周人编造的周弃出生时的神奇故事。在“偰”字条下的释文为:“高辛氏之子,尧司徒,殷之先。”而在“弃”字条下仅释有:“捐也。……逆子也。”
④对纣王和妲己的评论呈中性。不像其它史书上那样罗列一大堆纣和妲己的罪恶。在许慎的笔下,圣君也好,暴君也好,在文字面前,都一律平等。只就字论字,既不提他们的功德,也不提他们的暴行。在《喾》、《尧》、《舜》、《禹》、《汤》、《傑》、《纣》这些条目下,只有相关的字义。没有任何与这些人有关的说明。例如《喾》字条下只有:“急,告之甚也”。《尧》字条下只有:“高也,高远也”。《舜》字条下只有:“草也”。《禹》字条下只有:“虫也”。《汤》字条下只有:“热水也”。《傑》字条下只有:“傲也”。《纣》字条下只有:“马緧也”。但对妲己则有专门的释文述及。在“妲”字条下释有:“女字。妲己,纣妃。”而对妲己的所谓祸国罪恶,只字未提。
许慎是否见过小篆以前的文字,我们不得而知。但他认为,殷是会意字,从,从殳。左边的字,就是反转写法的身字,而右边殳字就是手持竹木之棒、乐者之器。殷字从(身)从殳正表示处于极度快乐之中的自己或他人手持棒器敲打腹部或敲打鼓类古老乐器以取乐的悠然自得的乐盛神态。故才作出“作乐之盛称殷”的判断。许慎认为殷字左边是个反写的身字,这已为甲骨文和金文所证明,古人写字有时不分反正。右边的殳字是什么意思呢?从《说文》殳字条、杸字条的释文可推测出许慎的释殷思路。《说文》谓殳字“以杸殊人也”,谓杸字“军中士所持殳也”。即许慎认为殷字右边的殳字本意是“军中士”手拿竹木制成的棒状物“殳”打击的意思。殳多为木制,故亦作杸。将殳、杸用于“殊人”,即为兵器;用于击打鼓类等古老乐器或自己的腹部,即为奏乐、娱乐,甚至可以显示军力之强大。那又为何说是“作乐之盛”呢?众所周知,在所有的演秦乐队中,以“军中士”组成的军乐队演奏起来最为威武雄壮,而且必然声响如雷。所以殷之本意当与描述“军中士”组成的军乐队用竹木制成的棒状物击打鼓类古老乐器或自己的腹部形成的威武雄壮的场面以显示军力有关。这种场面极为壮观,就如现代天安门前“阅兵时”,军乐队方阵走过来时那样的威武雄壮。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是以“祀与戎为国之大事”的国家或族之大事的部落,无论是祀还是戎,国王或部落首领,都要以乐队奏乐来显示自己的绝对权威和兵力。所以在古代以“军中士”组成的军乐队演奏是举办大型礼庆活动的必备仪式。其场面之大、作乐之盛,古人即用殷字来表达。殷字后来的许多引伸之义,概由此出。如“殷,盛也”、“殷,大也”、“殷,众也”、“殷,多也”、“殷,中也”、“殷,正也”、“殷,当也”、“殷,忧也”等。古代礼乐活动中一些大礼的叫名,如殷见、殷同、殷覜、殷视、殷奠、殷祭等,也概由此出。于省吾、胡厚宣等前辈专家释殷的缺点,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从一两个人的个体行为来释译殷字的含义,因此才有一人手持物器为另一人治病之说。而没有认识到殳即杸,是“军中士”手中所持的棒槌状物,用以击鼓或击打身体的腹部以演奏,许多军中士组成的军乐队演奏之盛曰殷。于、胡之说,虽也与甲骨文中殷字形状相似,但治病之说,却解释不了殷字后来是怎么转化成“盛、大、众、多、中、当”等转义的,也解释不了古之大礼,如殷见、殷同、殷覜、殷视、殷奠、殷祭等为何以殷命名的。其实,我们如果稍微扩大点视野,将目光投向军乐队中“军中士”人人手持棒槌类物器击打原始鼓类乐器或自己的肚子的整齐划一的集体行动,则与殷字本初含义、引伸含义有关的难题,就迎刃而解了。按笔者的理解,许慎当年之所以作出“作乐之盛称殷”的判断,当与他由军中士之身,想到军中士手中的殳(棒槌类东西),再想到众多军中士组成的乐队击打鼓类等古老乐器或击打自身肚子的集体行动,再想到出现于大型礼庆活动中的这种军乐队演奏场面的蔚然壮观,才作出“作乐之盛称殷”的判断的。因此我认为于省吾、胡厚宣等人的新说不合情理,许慎“作乐之盛称殷”之说才符合古人创造殷字之字理,也才能解释后来殷字引伸出多种含义而又不与其本初之义相矛盾之难题,光给出“殷的字义在衍变过程中以讹传讹”的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古人一定是先看到军乐队演奏场面之盛大,声音之洪亮,才想到创造“殷”这个字的。董莲池在《说文解字考正》殳字条《今按》中指出 ,从甲骨文来看 ,殳字“像手持一可击打他物之物形,此物即殳”[注10],这个观点是很有见地的。另外,故宫藏青铜器商二祀邲其卣铭文中的字与《殷墟文字乙编》乙8502号拓片中的甲骨文字有某种相似性,我们也可将它们释为殷字,也可以用军乐队演奏来解释,只不过这时的演奏会是在房顶为草敷的厅堂中举行。古时没有砖瓦,只能在土墙上架上木杠木条,再在木杠木条上敷设上厚厚的草作房顶。在旧中国的广大农村,农民都住草屋,笔者小时候住的就是这种草屋,冬暖夏凉。总之殷字本意的军乐队演奏说要比于、胡等人的持物治病说合理得多。为了使后人不致误解,许氏还特别设置字部,将殷字划归字部而不划入殳字部,以明示殷字的主义在左半的字而辅义在右半的殳字。正如段注说的那样,许氏之所以将殷字“不入殳部者,义主于也”。后来,许说得到了较多的认可,后来的文字学家在诠释殷字的含义时,基本上也是在作乐之盛的范围内进行。如清人段玉裁谓:“乐者,乐其所自成,故从;殳者,干戚之类,所以舞也。”[注11]。认为殷的左半表示乐所自成,右半表示跳舞。清人朱骏声也说:“者舞之容,殳者舞之器”,则进一步把左半看成跳舞的姿容,右半看成跳舞时的器具。高田忠周认为:“谓者作乐人之容,殳者所以击鼓之意。” [注12]
从分析近代、现代含殷字的词汇,也可以推断上述对殷字初义之厘定是正确的。在近代、现代汉语中,殷字的含义就是诚恳、热情、关爱、恭敬、充足、富有、盛大、美好、深厚、珍惜、期盼等。即是说,自古至今,从初义到引伸义,殷字从来就是褒义字,丝毫没有贬义的成分。有些学者从古文献中查到“忧心殷殷”(《诗经•邶風•北门》)、“殷(慇),痛也”(《广雅》和《说文》)、殷其雷(《诗经•国风•召南》)等语句,未加详晰,就说殷字也有带贬意的成分是不对的。其实这里的“忧心殷殷”是因特别珍惜、关爱而忧愁的意思;“殷,痛也”是关爱到极点而心痛、忧伤的样子,而且这种忧伤主要是精神层面的,与器质性疾病之痛有本质的不同,古时,为强调殷字的忧伤字义,常用慇字代替殷字,以示区别;殷其雷的“殷”,读如“隐”,其实《诗经•国风•召南》中的“殷其雷”是描述女子听到南山振耳雷声后,激起了她对远方丈夫的无限思念,期盼他早早回归的心情,这哪有丝毫的贬意?另外,现代有些学者,声称从甲骨文中发现,“商人自称商而从不称殷”,因而推测殷字带有贬意,这是不正确的。还有些学者认为,殷亡后周人称前朝为殷而不称商,是周人对前朝的贬称,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周人如果认为殷字带贬义,那么周人自己为何沿用殷见之礼,则不可解。我们认为,只从区区十余万片的甲骨和有限的地下发现,就匆匆作出“商人自称商而从不称殷”、“周人称前朝为殷带有贬意”的结论,从而否定司马迁对商汤国号为殷的认定是不科学的。正如台湾著名历史学家、港台史学泰斗李定一教授所言:“甲骨文又称为‘卜辞’,贞卜的人多数是当时的史官奉王命而行之,天子有时也亲自贞卜。贞卜之事是天子所独享,其他人等均不得行之。因此卜辞只代表国王对于宗教信仰的记载。贞卜的事项,写刻卜辞的多少,也全由王的兴致而定。”“国王所关心的事,自然不能代表全部殷代历史,而我们今日所能看到的甲骨文,又只是余劫的一少许。” [注13]。甲骨文大师董作宾更是为此发出了无奈的感慨:“这号称十万片的卜辞,我们现在能见能用的又不到五分之一,就这样‘从宽’估计,那么甲骨文所能代表的殷代文化,也不过百分之一。用这百分之一的材料,却希望能写出百分之一百殷代文化史,那岂不是做梦?” [注14]。
甲骨文、金文的出现,使人们见到了秦小篆以前的文字,这大大开阔了人们认识汉字本初含义的视野。在甲骨文中已经确认带有殷字的虽只有三片,但在金文中,已经发现较多的带有殷字的铭文,如《大盂鼎》、《小臣簋》、《传卣》、《禹鼎》、《格伯簋》、《保卣》)、《𤲺卣》、《仲殷父鼎》、《文盨》等。这些上古文字中的殷字字形初看起来与上文描述的殷之本初含义“作乐之盛”似有很大的差距,致很多专家开始对《说文》的说法产生怀疑。这是可以理解的。
从传世文献和出土资料来看,鼓出现得很早,殷代人应该早就会使用鼓了。综合来看,殷字就是乐队的军中士身带乐鼓,以槌、棒击之以作乐的会意字。考古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敲击随身携带之鼓的人的形象。1965 年四川省成都百花潭出土的战国宴乐习射水陆攻占纹铜壶,其中间文饰的左侧上部与右侧下部就有很多敲击随身携带之鼓的人的形象。汉代的画像石中也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如俳优用的单仗式小扁鼓,就是敲击自身携带的鼓。汉代还有腹前挎鼓以击的陶俑,也是挎鼓自击貌。若从侧面看,这些人的形象则俨然象个“殷”字。因而说殷的造字本义就是,军中士身带乐鼓以槌棒击之的集体演奏。许氏谓“作乐之盛称殷”,主要是强调军乐队集体演奏的效果。古代宫廷中,每逢盛大聚会,必举行以击鼓仪式为主的军乐队演奏。
这时参与人很多、场面很大,鼓声也很大(但也不是过大伤耳),参与者都陷于极度兴奋之中。如果是吉事礼仪,则乐盛、喜盛,但又不过度;如果是丧事礼仪,则悲极、忧极,也宜不过。所以殷有盛意、大意、中意、正意、当意、众意、多意、忧意。下面略举传世文献中几例,以证之:
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卷四》:“郑玄曰:奋,动也。雷动于地上,而万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遗动摇,犹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崇,充也。殷,盛也。荐,进也。”
注释:
[注1]于省吾著:《甲骨文字释林》,321-323页《释殷》,中华书局,1979年6月第一版。于省吾(1896~1984),中国著名古文字学家。于氏在《释殷》中首次提出殷字本义是以按摩器治病的新说,否定许慎《说文》之“作乐之盛称殷”的旧说。
[注2]胡厚宣、胡振宇著:《殷商史》第1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
[注3]袁义达等著:《中国姓氏•三百大姓 群体遗传和人口分布》中册,第99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第1版。
[注4]文献出处同[注1]。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殷》全文如下:
甲骨文殷字作 或 形,凡三见(乙4046,乙276,辞已残缺),旧不识。按殷字从攴从互作,契文鼓字从攴也作,是其证。殷字,商器其卣字从殷作,周初器保卣作,盂鼎作,可以互证。《说文》:“作乐之盛称殷。从,从殳。易曰,殷薦之上帝。”。段注:“乐者,乐其所自成,故从;殳者,干戚之类,所以舞也。”又谓:“豫象传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郑注,王者功成作乐,以文得之者作籥舞,以武得之者作万舞,各充其德而为制。配(引者注:查原文,配为祀字误,于氏抄错)天帝以配祖考者,使与天同飨其功也。”按许氏释殷为作乐之盛.臆测无据。段注和其他说文学家皆缘饰许说,无一是处,不烦详引。又许氏列为部首,并谓:“,归也,从反身。”其实,契文身字作也作,反正互见。许氏别于身以及殷从之说,不攻自破。
我认为,古文殷字像人内腑有疾病,用按摩器以治之,商器簋有字(隶定作〉。像病人卧于床上,用手以按摩其腹部。又商器父癸卣有字(也见觚文和觯文,隶定作 ),像宅内病人卧于床上,用按摩器以按摩其腹部,而下又以火暖之之形。乃字的繁构。魏三体石经书多士的古文殷作,隶定作,是与殷古通用。史记扁鹊传的“挢引”、“案抏”(引者著:查史记原文,抏为扤字误,于氏抄错),索隐以为挢与抏(引者著:查史记原文,抏为扤字误,于氏抄错)均谓按摩。《汉书•艺文志》有“黄帝岐伯按摩十巷”。《庄子•外物》的“眥(唐写本作揃)可以休老”,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揃字下,谓眥“盖搫挲按摩之法,(以休养理体者)”。韩诗外传(卷十)叙扁鹊为虢世子治病,使“子游按摩”。以上略述古代用按摩法治病。依据契文,商人患病多乞佑于鬼神而不用医药。但本诸前文所述,可见商人患病除乞佑于鬼神外也用按摩疗法。
说文谓“作乐之盛称殷”,应改为“疾病之盛称殷”。典籍中
既往往训殷为盛为众,又往往训殷为痛为忧,则均由疾病旺盛之义引伸而来。总之.甲骨文殷字从身从攴,像人患腹疾用按摩器以治疗之。它和作乐舞干戚之形毫不相涉。说文又不知古文之不分反正,而别于身,其沿譌袭谬,由来巳久。
[注5]胡厚宣、胡振宇著《殷商史》第十一章(一)殷商治病之方法,即第308-3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
[注6]董莲池著《说文解字考正》第328页,作家出版社,2004年12月版,北京。
[注7]黄锡全:《西周“文盨”补释》,见张光裕、黄德宽主编:《古文字学论稿》,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李学勤:《文盨与周宣王中兴》,《文博》2008 年第2 期。王进锋:《西周文盨与殷见乐舞》,中国音乐(季刊)2009 年第1 期或《西周文盨与殷见乐》,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 2008年6月第27卷第2期。
[注8]王进锋:《西周文盨与殷见乐舞》,中国音乐(季刊)2009 年第1 期。
[注9] 依《史记》:周祖弃、商祖偰、帝尧、夏祖禹都是黄帝的玄孙,即他们都是黄帝家族的五世。而帝舜(重华)是九世,五世尧将帝位禅让给九世舜,而九世舜又将帝位禅让给他的伯叔高祖父五世禹。这是《史记》留下来的一个上古世系难题。除非尧、禹都是老寿星,舜支祖上都是少年得子才可解。(舜支世系为:始祖黄帝→二世昌意→三世帝颛顼→四世穷蝉→五世敬康→六世句望→七世桥牛→八世瞽叟→九世帝舜→……)。《史记》记曰:尧登帝位70年得到舜(时年舜30岁,尧妻之二女),后20年尧告老,让舜代行天子职(时年尧登帝位已90年,舜50岁),又8年尧去世(时年舜58岁),尧去世满3年丧期后,舜让位于尧子丹朱(时年舜61岁),群臣不朝丹朱而朝舜,于是舜始登帝位,即是说舜是50岁代行天子职,至61岁才真正登帝位。之后又39年舜去世(即舜寿整100岁)。舜61岁登帝位那年,来到文祖庙,大会群臣,广开言路。同年,舜命近支伯叔高祖父五世禹(夏祖)任司空,负责治水。又命远支伯叔高祖父五世弃(周祖)、偰(殷祖)等各司其职:弃(周祖)在尧时即为农师,继续任职;偰(殷祖)任司徒,负责教育,同时佐禹治水。即是说,在舜61岁登基时,尧时重臣,弃、偰、禹、皋陶等才成为舜的大臣。此时 ,弃、偰、禹各多大年纪了呢?《史记》未说,但我们可以推算。舜61岁登基时,尧如果活着,当在120岁以上(假定,尧20岁左右登基),而弃、偰均为尧兄,当也在120岁以上,已经120岁以上的弃、偰还能任农师、司徒重职?这是矛盾之一。下面再来推算此时禹该是多大年纪,禹父鲧是在舜摄尧政时因治水无章被诛的,因此禹当较弃、偰年轻,但当舜61岁登基时,禹至少也在60岁以上,不然怎么能是五世呢?即是说禹、舜应年岁相当或禹稍长。到舜100岁去世时,禹也100岁出头了,怎么还能接班呢?这是矛盾之二。假定鲧20岁生禹,颛顼20岁生鲧,则当舜61岁登基时,帝颛顼如果在世,当为100岁。如舜支全按20年一代的最快速度繁衍,当九世舜61岁登基时,三世颛顼应该是100岁,四世穷蝉80岁,五世敬康60岁,六世句望40岁,七世桥牛20岁,八世舜之父瞽叟0岁(刚出生),而才刚出生的瞽叟已经有了61岁的儿子,这不是天大的笑话么?这是矛盾之三。
[注10]董莲池著:《说文解字考正》第119页。
[注11]“干戚”亦作“干鏚 ”。 干,盾牌;戚,大斧。古代的两种兵器,亦为武舞所执的舞具。
[注12][日]高田忠周:古籀篇(三十四)[A].古文字诂林(第7册)[C].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注13] 李定一著:《中华史纲》,第22页,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或同书,第22页,大陆横排新版,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4月第1版。引文中的四个“贞卜”,在2012年大陆横排新版本中均改作“占卜”。
[注14] 董作宾《中国古代文化的认识》,转引自李定一著《中华史纲》,第22页,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或同书,22页,大陆横排新版,中国长安出版社,2012年4月第1版。
参考文献:
董莲池 著:《说文解字考证》,作家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文中引
用的《说文解字》各个字条的释文,盖从此董氏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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