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随着中国现代考古学的建立和发展,有关商周都居的许多问题已得到基本澄清。但对于商周都城制度的解释仍不能令人十分满意。今笔者撰作此文的目的就是拟在诸家研究的基础上对商周都城制度作一点肤浅探索。
一、商周都居及其迁徙
(一) 商人诸居及其迁徙
限于篇幅,商人诸居中凡学术界无太多争议者,皆略而不述。
1、契居商、番
《诗•商颂•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故孔颖达《尚书•正义》云:“《商颂》云,帝立子生商,是契居商也。”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及丁山[1]并以亳为契居,皆误。契所居之商即商丘,在今河南濮阳。
2、汤居亳
前述王国维、丁山均误以亳为契居。究其误之源,乃在《书序》。其云:“自契至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此中之“亳”,实为“商”之误。此论有文献作证。《史记•殷本纪•集解》引宋衷《世本注》云:“相土就契封于商”,明言契始封于商,相土亦都之。《尚书•正义•盘庚(上)》“于今五邦”下引郑玄曰:“汤自商(丘)徙亳”,明言汤应始从先王居于商,后徙居亳。商人居亳始于汤。故孙淼先生以为濮阳、浚县一带乃汤兴之地。[2]亳都之建,应在灭夏之前。此有文献作证。如《管子•轻重篇甲》云:“汤以七十里之薄,兼桀之天下。”关于郑州商城,历来有郑亳及仲丁隞都两说。今从郑亳说。[3]近来有学者撰文指出郑州商城始建于洛达庙期晚段[4],则正说明亳都建于灭夏之前。
3、太甲居桐宫
《御览》卷一五五引《帝王世纪》云:“《世本》又言,太甲徙上司马,在邺西南”,《后汉书•郡国志》魏郡邺县,刘昭注引《帝王世纪》云:“邺西南有上司马,殷太甲常居焉。”皇甫谧辨之云:“案《诗》、《书》无太甲迁都之文,桐宫其在斯乎?”邺西南之上司马显然应为上甲所迁,非太甲之居。但太甲迁都,信有其事。因为殷人以频迁著称,商汤至中丁之间四代九王,若无迁都之事,殊不合理。关于偃师商城,历来有西亳与桐宫两说。今从桐宫说。[5]偃师商城有大、小城之别,虽然现在考古学界对于大、小城间的关系还有争论。我们以为小城应先于大城而存在。小城应即董仲舒《春秋繁露》卷7《三代改制质文篇》汤受命而王之后“以神农为赤帝,作宫邑于下洛之阳”之“宫邑”。而大城我们颇疑为太甲所筑。太甲亲政后,自郑州商城西徙偃师商城是很有可能的。
4、祖乙居邢(耿)、庇
关于祖乙之居,《史记•殷本纪》云:“迁于邢”,《书序》云:“圮于耿”,古本《竹书纪年》云:“居庇”,皆一迁。只有今本《竹书》作两迁,其云:“祖乙名滕。元年己巳王即拉,自相迁于耿。……二年,圮于耿。自耿迁于庇。……八年,城庇。”王国维在其《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序》中批判《今本》用词甚激,然“‘今本’出现时代较早,所看到的‘古本’佚文可能比我们看到的为多……因此,‘今本’尽管是重编的,仍有其一定的史料价值”[6],且“《今本纪年》固系晚出伪托之书,但其所记内容,并不是凭空虚构的,皆有所本”[7],故《今本》不可全废。我们以为其所记祖乙再迁之事殆为信史。《史记•殷本纪•索隐》云:“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故邢、耿二字音近可通,邢、耿殆为一邑。然丁山以为“邢亦庇字的形伪”[8],似有可商,因为正如他自己所言,“耿(邢)、庇则音、形俱远,似乎不能并为一谈。”[9]祖乙初迁之邢(耿)在今河北邢台之说由于有大量考古材料作证,可视为定论。[10]祖乙再迁之庇,陈梦家以为在今山东费县西南七十里,[11]丁山以为在今山东鱼台县境。[12]
5、盘庚居殷
古本《竹书纪年》云:“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关于盘庚所迁之殷的地望,学术界曾长期认为是安阳小屯之殷墟。但丁山早年即以文献与甲骨文为据,对这一观点进行过批驳。他认为武丁始居小屯。[13]其说有理。1999年安阳洹北商城的发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虽然目前考古学界关于洹北商城的性质有“河亶甲居相”与“盘庚首迁于殷”两种观点,[14]但我们以为河亶甲所居之相既已有众多文献证明是在今河南内黄,则洹北商城更有可能是盘庚所迁之殷。
6、武丁复迁亳
王应麟《诗•地理考》引《国语•楚语》:“殷武丁能耸其德,至于神明,以入于河,自河徂亳。”如此,则武丁复迁于亳。
商人之迁可依上述大致勾勒如下:契始居商,后徙番;昭明迁砥石,后复归于商;相土迁于蕃,后复徙相;上甲微迁邺西南之上司马;汤始居商,后迁亳;太甲自亳徙桐宫;中丁自桐复归于亳;河亶甲复徙相;祖乙自相迁邢(耿),复自邢(耿)迁庇;南庚自庇迁奄;盘庚自奄迁殷;武丁自殷徙宅小屯,复自小屯迁亳;武乙自亳归小屯;帝乙自小屯迁朝歌。
(二)周人诸居及其迁徙
传世文献中有关周人迁徙的记载比较纷杂。其中后几迁中有王季自周宅程(今武功县北);文王作丰。武王灭商之后,周人之迁见于文献者有两次。一是,穆王徙郑。《穆天子传》注引《纪年》云:“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郑。”二是,懿王徙犬丘。此外,《太平御览》卷九零七兽部引《书纪年》曰:“宣王三十年,有兔舞于镐”。似宣王三十年时,周都已迁回镐京。
二、商周徙都之因的考察
由前文所述可知商周都居自有史载以来一直在不停的迁徙。因此,徙都现象就构成了中国上古史的一大特色,也成了学者们致力研讨的对象。丁山先生早年以为“殷商时代,可能有两个以上的都城,‘大邑商’是首都,那末,‘中商’该是陪都。无论首都、陪都,总是名商。”[15]张光直先生进一步对商周都制作了精辟论述。[16]他以为“商周虽都在立国前后屡次迁都,其最早的都城却一直保持着祭仪上的崇高地位。如果把最早的都城比喻做恒星太阳,则后来迁徙往来的都城便好象是行星或卫星那样围绕着恒星运行。再换个说法,商周各代都有一个永恒不变的‘圣都’,也各有若干迁徙行走的‘俗都’。圣都是先祖宗庙的永恒基地,而俗都虽也是举行日常祭仪所在,却主要是王的政、经、军的领导中心。圣都不变,缘故容易推断,而俗都屡变,则以追寻青铜矿源为主要的因素。”张先生此论,舍以追寻青铜矿源作为俗都屡变之因似有可商外,余皆允恰。
传世文献中有关商人迁徙的记载最多,因此自汉以来屡有学者致力于探讨商居迁徙之因。有学者对截止于二十世纪末的所有研讨殷都迁徙的文献进行了综述。[17]认为徙都之因“综合起来,主要有政治斗争说、军事原因说、游农说、游牧说、水患说等。”但,“无论哪一种观点,都有其弊端和疑窦之处,用这些观点皆无法圆满解释夏商时代都城所谓‘屡迁’之现象。也就是说,目前尚找不出恰当的理由去解释夏商时代的都城为何‘屡迁’”。他结合考古材料进行大量分析后认为夏商时代实行主辅都制。“夏商时代的主辅都制具有主都的相对稳定性和辅都的相对屡迁性之特点。”“文献记载所谓夏商时代都城‘屡迁’,并不是都城的多变,而是辅都的屡次变迁。”[18]其说类似于张光直先生的结论。此外,还有认为生态环境条件为殷人迁都之因者。[19]
我们以为上述所有论点皆不能完满解释商周都城的屡迁。只要具体考察一下商周都城屡迁的过程就能明了这一点。我们仍以商人之迁为例进行说明。契居濮阳之商后,忽长距离迁至平山之番。昭明子相土之迁尤值注意。他先复居契曾居之番,然后长距离南徙。但他并未迁回圣都商,而是定都与商近在咫尺的内黄。仲丁迁隞就更不合常理,因为隞地小双桥距郑州商城仅20余公里,[20]他为何不迁回郑州商城?祖乙先自相北迁至邢,忽长距离南徙至山东之庇。更为离谱的是武丁自洹北商城迁小屯。迄今的考古发掘表明洹北商城工程浩大,但使用期与小双桥一样非常短暂。武丁为何不续用工程浩大的洹北商城而迁往近在咫尺的小屯?从整个商人的迁居史看,也是忽南忽北没有合乎常理的规律。所有这些只能有一个解释即商人屡迁的原因是我们现代人看来属于非理性的宗教信仰。关于这一点,黎虎先生早年的论述比较精到[21]。他认为“‘恪谨天命’是殷都屡迁的主观原因”,“不能以后世的观念去要求古人与古代的历史”,“殷商社会弥漫着对于上帝和祖先神的极度崇拜的迷信思想,他们几乎完全匍匐于神权之下,一切听命于神灵的主宰。所谓‘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礼记•表记》),”殷人顺从上帝及祖先神的旨意迁都是为了消除上天所降的“罪疾”与“弗祥”。但黎先生的有些观点似有疑问。例如他认为“所谓殷都屡迁,即是仲丁至盘庚这一段特定时期发生的,不在其先亦不在其后”,“比九世乱”是殷都屡迁的客观原因等。殷人在汤与仲丁间有太甲徙桐一迁,前已证之。至于《古本竹书纪年》所云:“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我们认为其义指安阳小屯作为晚商“圣都”之“不徙”。而盘庚以后殷人“俗都”仍在迁徙,除前文所述武丁自洹北商城徙小屯、复自小屯徙亳外,晚商尚有武乙复归小屯及帝乙徙朝歌二迁。武乙徙都之事见于《殷本纪》,其云:“帝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帝乙徙朝歌之事见《史记•周本纪•正义》。宗教信仰是殷人“俗都”屡迁的唯一原因,所谓“比九世乱”并不是殷人迁都的真正动因。
奉行以圣都为主的多都制及因宗教信仰而迁都之事在古埃及早期历史上曾发生过。据古文献记载,统一上、下埃及的美尼斯王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开始在后来称作孟斐斯的地方建造宫殿,从而揭开了孟斐斯在古埃及历史上长达三千年的圣都地位。第一王朝开始法老们就被埋葬在孟斐斯附近的Saqqara墓地。第1王朝的Anedjib王则正式以孟斐斯为都,其神为Ptah[22]。从第十一王朝起地处上埃及的底比斯逐渐成了古埃及的第二个圣都,其神为Amun[23]。第十朝的王居在Heracleopolis,但孟斐斯仍象以前一样是行政中心及王陵所在[24]。第十二王朝创始人Ammenemes一世为宗教信仰原因所驱动,将王居北徙至孟斐斯以南18英里的El-lisht附近,并因此有恢复古王国葬俗及太阳神崇拜形式的倾象[25]。第十八王朝法老Amenophis四世即位后奉行崇拜Aten一神的极端宗教政策,不仅自己改名为Akhenaten,而且在尼罗河东岸与孟斐斯和底比斯等距的地方选择一片生态环境较差,故而比较荒凉但却因此不属于任何神的“纯洁”地方为Aten神专门建造一座新城——Akhetaten,并以此为都,同时在附近凿建陵墓。由于Akhenaten的过激宗教政策造成“天怒人怨”局面,在他死后,他的后继者逐渐恢复了旧有的宗教信仰体系,王陵区迁回底比斯,首都则迁往北方圣都孟斐斯。Akhetaten渐次荒废,他本人也没能葬在那儿[26]。第十九王朝的王居在位于东部三角洲的Tanis或Qantir,以孟斐斯为行政首都,而宗教首都则是府比斯,并以府比斯神Amun为国神。[27]
三、商周周期性徙都制度
古代亚述国王曾依据宗教原则迁都。他们相信代表天上移动及固定恒星的十个神依次统治整个宇宙。当属于某个神的统治时代来临时,亚述王必须以地上属于这个神的城市为都。例如,当阿卡德的萨尔贡建立他的帝国时,正值伊斯塔神统治宇宙,故他以属于伊斯塔神的阿长德城为都。每个神的统治时限被认为是350年。古代亚述人相信历史事件会周期性重出。因为他们认为天上恒星的运动与地球上的历史事件有关,既然某些星宿会周期性再现,则地球上的历史件也应周期性再现。他们坚持神庙的修筑必须在间隔350年或其若干倍之后[28]。玛雅人曾在公元610年左右突然抛弃在尤加坦半岛南部的旧帝国而徙往半岛北部的原始森林地带另起新帝国。他们相信每隔5、10、20年就要建成一座重要屋宇。而这些举动完全是由于宗教信仰的原因。在古代中美洲人们的宗教观念中,人们相信每隔52年世界就有毁灭的危险。要消除这种危险,废弃旧神庙而重建新神庙是重要手段之一。例如,1925年考古学家在墨西哥城西北边界清理的蛇神金字塔每过52年增建一层,共有八层。金字塔的修建是应历法的要求,而其位置则按照天文星座排列[29]。有些西方学者认为“城市必须反应和象征宇宙的秩序这种思想是古代最早、最普遍的理论。这种理论最重要的带头人是已故的保罗•惠特利,他对古代中国、日本、印度等国城市的研究强调了城市建设过程中宗教目的的重要性,而不是贸易或防御的地位。这种理论被中国人高度发展,并且被逐渐编入《周礼》,其中详细记载了城市的选址和准备工作,城市的方位取向、布局及主要结构的位置。用这种理论规划的印度城市也被详细记入一系列文字中。”[30]有学者认为四川三星堆两坑的形成必有不同寻常的原因,即或与某个重要的带有宗教意义的周期(如象玛雅的“历轮”)有关,或者与两个带有神性的国王兼巫师的死亡或替换有关[31]。依据上述史实,我们以为中国商周亦奉行一种周期性徙都制度。这一点可以从商周两次徙都间隔时间的固定性上得到证明。以下,我们以《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中的《夏商周年表》为基础进行探讨[32]。(以下简称《年表》)
先以晚商为例。依前文所述,武乙与帝乙各有一次徙都,且此两次迁徙时间相邻。依《年表》,武乙元年为公元前1147年,帝乙元年为公元前1101年,两次徙都间隔46年。从武乙元年上推46年得前1193年,时已进入武丁58年,与我们前文推测的武丁复徙亳相合。从前1193年上推46年得前1239年,为《年表》之武丁12年。与我们前面论述的武丁自洹北商城徙小屯说相合。从前1239再上推46年得前1285年,与《年表》所定之前1300年有15年的差距,与《报告》前文实定的前1298有13年的差距,皆较大。但考虑到《年表》所示前1298年数依据的《竹书纪年》原文歧义较大,《报告》将盘庚(迁殷后)、小辛、小乙商周之总年定为50也只是大约,所以我们的推算仍有其合理性。依前文所述,盘庚以前,有南庚1迁,祖乙两迁,河亶甲1迁,中丁1迁,太甲1迁,汤1迁。则盘庚迁殷之时上距汤自商徙亳之时为368年(8×46),则商汤徙亳在前1653年(368+1285),进入了先商纪年,与有学者考证郑州商城始建于洛达庙晚期相合[33]。若认为《书序》所言先商八迁未包括汤自商徙亳,则契自商徙番距汤自商徙亳368年(8×46),则契徙番在前2021年。据《史记•五帝本纪》与《夏本纪》,契、禹为同时之人。《年表》定夏始年在前2070年,与我们的推算相去不远。由于我们推定商人实行46年周期徙都制,故任何商公商王若一身兼两迁,则在位年必得超过46年;若一身兼三迁,则在位年必得过92年。依传世文献商王在位年限多不太长,故一身兼三迁者不闻,一身兼两迁者也仅有昭明、相土、祖乙三位。昭明、相土在位年限不可考,仅余祖乙可论。《书•无逸》“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御览》八十三引《史记》:“中宗在位七十有五年崩”。《书•伪孔传》、《史记•殷本纪》、郑玄《诗•烈祖》笺及《今本竹书》并以中宗为太戊。然《今本》祖乙条下亦云:“商道复兴,庙为中宗,”此处与太戊条下所言者明显错简,必有一误。同时,《今本》太戊条下原注云:“《竹书》作太宗”。另外,王国维《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续考》云:“戬寿堂所藏殷契文字中,有断片,存字六,曰:‘中宗祖乙牛,吉’。称祖乙为中宗,全与古来尚书学家之说违异,惟《太平御览》八十三引《竹书纪年》曰:‘祖乙滕即位,是为中宗,居庇’。今由此断片知《纪年》是而古今尚书学家非也。”考虑到《史记•殷本纪》:“帝祖乙立,殷复兴”与《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汤、太甲、武丁、祖乙,天下之盛君也”之语,王氏之说可从。如此,则殷中宗应为祖乙,而非太戊。《今本》云:“祖乙名滕。元年己巳,王即位,自相迁于耿。……二年,圮于耿,自耿迁于庇。……八年,城庇。”宋蔡沈《书集传》云:“或祖乙两迁也。”陈梦家先生从之[34]。综上,殷中宗祖乙因在位达七十五年之久,故得有两迁之举,亦正合我们推测的殷都约四十六年一迁之制。
至于徙都周期长46年的原因,我们以为可从殷王的平等在位年限中窥些端倪。据《年表》,自武丁元年至帝辛之死共204年(1250-1046),而武丁至帝辛有九王,两者相除得晚商殷王平均在位年数为22.7。若考虑到武乙、帝辛皆属不正常死亡,则可以认为晚商殷王平均在位年数为23。这与西方史学家推定的古埃及第1、2王朝平均年数24.5相近[35]。如此,则可能从殷人尚处部落联盟阶段时始,殷人祭司就据历代所录计算出殷人首领的平均主事时间为23年,进而形成殷居每二世即46年(2×23)必一迁的制度。
周人亦奉行定期徙都制度。以下略辩之。
《御览》卷二引《纪年》云:“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则懿王元年时仍居郑,未徙都。《世本》云:“懿王二年,自镐徙都犬丘”,可从。据《年表》,则懿王迁犬丘在前898年。《穆天子传》注引《纪年》云:“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郑”,据《年表》则穆王徙郑在前976年。则二次徙都的间隔为78年(976-898)。上推一个周期,则上次文王作丰应在前1054年(976+78)。据《史记•周本纪•正义》张守节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十三年(武王续文王受命年)克纣,十五年有疾,……,后四年而崩”,武王崩应在文王受命后19年(15+4)。据《年表》武王崩在前1043年。由于文王崩至武王崩间有十年的差距,故文王崩当在前1053年。据《周本纪》,文王“自岐下而徙都丰”在其崩前一年,则文王迁丰恰在前1054年,与我们用78年周期说所得相合无间。自前1054年再上推一个周期,则王季宅程应在前1132年(1054+78)。《世本》云王季18年徙程,则王季元年为前1149年(1132+17)。而据《周本纪》,文王在位50年,1年在丰,49年在程。按照我们的78年周期说,周人居程还有29年(78-49)。此29年应归王季。则王季居程在前1132至前1103年间(1132-29)。这样,王季在位时间为前1149至前1103年。这一时间段正好与《年表》所定武乙(前1147-1113在位)和文丁(前1112-1102在位)在位时间基本重合。从而与《古本竹书》所云武乙在位期间,王季来朝、王季伐西落鬼戎及文丁杀季历相合。其中前1103年为文丁10年,与《今本竹书》所云杀季历之文丁11年只差1年。从懿王二年下推78年,得前820年,时为宣王8年。宣王迁都之事不见于传世文献。但《太平御览》卷907兽部引《书纪年》曰:“宣王三十年,有兔舞镐”。似说明此时周都又迁回丰镐。
周人何以取78年作为徙都周期?我们认为此亦可以从周王平均在位年限中找答案。据《年表》,自成王元年至幽王之灭,历271年。据《周本纪》,文王在位50年;据《正义》张守节按,武王在位10年。二王在位共60年,和前述271年相加,则得331年。这331年中昭王与幽王皆非正常死亡,而共和干政亦非常规。故去此三段(昭王19年,幽王11年,共和干政14年)44年,得11王287年。则1王平均在位年限为26年,再乘以3得78年。因此,我们推测周人是以周王平均在位年限的3倍作为徙都周期。
至于商周都城的位置选择,前引张光直先生认为是俗都围绕着最早的圣都转。验之商周都城考古的实际,则基本正确。只是在各都具体位置的选择上,显得杂乱无章,无迹可寻。参照前引古埃及、古亚述及古代美洲等地将天上的星宿视为神,并将各神与地下各具体地域相对应的情况,我们认为中国商周的徙都位置选择也与视为神兆的天体现象有关。具体一点说,就是“分野”之说。《左传》昭公元年云:“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可见晋南唐地一直为参星主宰,濮阳商丘应为辰(火)星主宰。《左传》昭公十七年云:“宋,大辰之虚也;陈,大皞虚也;郑,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其星为大水”。《周礼•春官•保章氏》:“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史记•天官书》中也有相似论述。有学者经过大量分析后,指出完整分野方案形成于前350年左右[36]。我们以为中国古代分野理论起源甚早,至少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晚期。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天上星辰对应的地上政治区域有所变动,但基本框架却一直保留着。商周所处的上古时期,夏、商、周三族分野理论的具体内容肯定不一样,但囿于资料的匮乏,我们今天无法知其详情。也无法描述分野理论如何统领商周都居的位置选择。但商周都居的位置选择本于分野理论却是很有可能的。
总之,商周都城频徙之因是宗教信仰。商、周二代均奉行定期徙都制度。商人以商王平均在位年限的二倍即46年为期迁居,周人以周王平均在位年限的三倍即78年为期徙都。最早的圣都一直保持着祭仪上的崇高地位。屡迁之俗都基本上围绕着最早的圣都分布。但具体位置的选择则基于古老的分野理论。中国商周的这种都城制度,与古代埃及、亚述及美洲的都城制度有相通之处。 [2004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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